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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享颐年养老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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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灵活可选 助您精心规划
我们提供多种交费方式、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保险期间,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制定专属养老年金计划。根据您 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和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自约定领取年龄起,若被保险人于相应养老年金给付日 24时生存且合同有效,可按合同约定领取养老年金,长期稳妥规划,颐享福寿双全。
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可约定为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首次约定领取日 一经确定,不再变更;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给付金额详见保险合同。
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可约定为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首次约定领取日 一经确定,不再变更;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给付金额详见保险合同。
保证领取予您放心未来
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含)起至此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为保证养老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 在此期间不幸身故,我们将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间内未领取的保证养老年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障为您悉心守护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前不幸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周全规划,悉心守护家人 幸福生活。
注:身故保险金与养老年金、保证养老年金不可兼得, 若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之后身故, 则身故保险金为零。
满期给付给您安心保障
如您选择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的,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 期,可获合同满期时10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守护美好晚年生活。
二次增长 收获财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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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规则
一、投保年龄
1、投保人:≥18 周岁
2、被保险人:
二、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三、 交费年期:趸交、10年交;
四、 保险期间: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终身
五、 保额保费限制
最低保费:趸交:2 万元;年交:5000 元
六、 年金领取:
首次领取日:年满 55(女)/60/65/70/7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七、 风险保额计算:本险种不累计风险保额。
八、 附加险规则:
1、本险种可附加:附加安行逸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NADD2)、附加安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AMRB2)、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HI)、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R2)、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2016)(NWPD)、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CIWP6)。
2、主险为趸交时,附加险交费方式可为期交或趸交。除主险为趸交外,附加险的交费方式、交费频次须与主险一致。
3、未尽事宜适用附加险规则。
九、 投保资料的递交:
1、 投保单证递交要求
备注:表格中“√”表示需要递交
2、 特殊地区要求及反洗钱要求适用经代渠道通用投保规则。
十、 体检、财务规则:
累计出单限额【注意:按照趸交/年交保费(月交保费*12)换算到对应折算额】
趸交,以趸交保费/6,折算计入出单限额。3 年交/5年交,以年交保费/3,折算计入出单限额。
10年交, 以年交保费/2,折算计入出单限额。
备注:1、累计出单限额包括正在申请和己生效的盛享颐年养老年金保险(HDAG2)折算额,鑫禧连年年金保险(IAG6)、鑫丰益年金保险(IAG5)、鑫丰瑞年金保险(IAG3)、 鑫丰年年金保险(IA)、鑫年华年金保险(BNIA)、传鑫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PBDA) 和鑫丰盈年金保险(ANIA) 等年金系列保险。
2、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请提供投保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并个案临分咨询再保体检规则。
3、被保险人如超再保实时承接最高限额,需个案临分咨询再保。(即累计终身寿、年金系列风险保额>2000万,累计终身寿、年金系列、短期理财系列风险保额>3500万)
十一、 职业要求:
本险种职业分类以新版六类职业分类表为准, 1-6 类职业可投保。
十二、 加费情况:
本险种无职业加费。健康评点≤200,按照标准费率承保。
十三、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适用经代渠道通用投保规则。
01
案例一
35岁的金先生是家庭的顶梁柱,精明能干的他依靠多年打拼积累了一定的财富,金先生深知财富积累不易,希望为自己未来的生活做出稳妥规划,保障自己未来能过上有品质的养老生活。为此,金先生选择为自己投保工银安盛人寿盛享颐年养老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00,000元,交费期间10年,保险期间至终身。金先生选择自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年金,每年可领取99,154元。
金先生选择自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年金,每年可领取99,154元,安享品质晚年生活。
金先生可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利益演示表
注释说明:
◇以上演示摘要假设在整个保险期间, 年交保险费假设在保单年度初发生, 其余均假设在保单年度末发生。
◇若投保人选择的是按月支付保险费, “年交保险费”假设在每月初发生, 且上表中“年交保险费”一列为一年所支付的保险费之和。
◇现金价值 (若有) 包含该保单年度末即将发放的养老年金 (若有) 和满期金 (若有) , 若退保时前述养老年金或满期金已发放, 则现金价值将等额减少。
◇自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 (含) 起至此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不含) 止为保证养老年金给付期间, 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身故, 我们按以下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保证养老年金,
合同效力终止:1、20年保证养老年金给付期间我们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2、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
◇以上利益演示表中的数值统一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
02
案例二
35岁的盛先生正处于事业上升期, 出于对自己未来生活的规划需求以及对品质养老生活 的向往, 经过悉心比较, 选择为自己投保工银安盛人寿盛享颐年养老年金保险, 年交保费100,000元,交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至首次领取后20年。
盛先生选择自60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年金, 每年可领取96,813元。同时,若盛先生生存至80岁合同满期,可获96,8130元的满期金, 安享品质晚年生活。
盛先生可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利益演示表
注释说明:
◇以上演示摘要假设在整个保险期间, 年交保险费假设在保单年度初发生, 其余均假设在保单年度末发生。
◇若投保人选择的是按月支付保险费, “年交保险费”假设在每月初发生, 且上表中“年交保险费”一列为一年所支付的保险费之和。
◇现金价值 (若有) 包含该保单年度末即将发放的养老年金 (若有) 和满期金 (若有) , 若退保时前述养老年金或满期金已发放, 则现金价值将等额减少。
◇自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 (含) 起至此后第2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不含) 止为保证养老年金给付期间, 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身故, 我们按以下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保证养老年金,
合同效力终止:1、20年保证养老年金给付期间我们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2、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
◇以上利益演示表中的数值统一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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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爱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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