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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真的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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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0 21: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内地大批量客户奔赴香港购买港险,香港保险再一次火了起来。投保港险的朋友越来越多,但香港保险真的安全吗?毕竟保险看不见摸不着,一买就是几十年。万一保险公司以后破产不在了,我们该怎么办?

今天这篇文章,我想详细和大家聊聊,香港的保险公司,到底安不安全?

01.

香港的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先说答案:

香港的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香港保险行业成立至今 170 余年,至今还没有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倒闭。

是什么原因让香港保险公司历久弥坚?归根结底,离不开香港保险业背后强有力的监管。

据了解,任何在香港获授权的保险公司都须遵从《保险业条例》的条文,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手段之一:授权规定

《保险业条例》(第41章)第6条规定,

除获授权保险公司、劳合社或获保险业监督认可的承保人组织外,任何人均不得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

也就是说,任何有意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都必须按规定向保监局申请授权经营。

只有符合《保险业条例》授权规定的保险公司,才能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

手段之二:充足股本

除获得授权外,香港保监局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也设立了较高的门槛。

目前,在香港经营的保险公司最低实收股本为1,000万港元;

对于那些经营综合业务(即同时经营一般业务及长期业务)的公司或经营法定类别的保险业务,则要求实收股本增加一倍,即为2,000万港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最低数额,实际数额往往高于这些最低数额,所以每一间能成立的保险公司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手段之三:偿付准备金

《保险业条例》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指保险公司的可用资本总额与最低监管资本的比率,保险公司须将其资产多于负债的数额,维持在不少于条例规定的偿付准备金水平。



据了解,经营一般业务的保险公司及经营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条文规定。

就一般保险业务而言,偿付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在上一个财政年度的保费收入,或负债中的数额,该数额在2亿港元以内的部分,偿付准备金按其五分之一计算;

而低于2亿港元的部分,则需另按其十分之一计算。偿付准备金最低数额为1,000万港元。

就长期业务而言,偿付准备金为200万港元,或按照《保险业(偿付准备金)规则》所厘订的数额(大概为数理储备金的4%及风险资本的0.3%)。

虽然大陆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近几年不断提高,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从150%提升到200%。

但跟香港保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有一丢丢的小差距。普遍香港保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都可达到230%~600%左右。

手段之四:再保险安排

《保险业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须备有足够的安排,为其拟经营的保险类别的风险作出再保险。

再保险,即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再进行保险的行为,即保险的保险,是一种“双重保障” ,视为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分担。

02.

香港的保险的分红实现率

分红实现率,也称保单的履行比例,是判定香港保司投资能力的核心标准之一。也是影响咱们能拿到真实收益的最重要指标,没有之一!

香港保监局不仅要求香港保司每出售一份保单,需将80%的保费留在香港境内以作赔偿。

还要求香港保司每年最低公布1次,香港储蓄险及重疾险的分红实现率情况,且不能与预期收益差距过大,要随时与沟通保单分红的情况。

而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GN16新规,要求香港保司须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公布保司的分红实现率情况。

虽然受疫情和封关影响,香港保司的分红实现率有所波动。

但综合来看,5大香港保司在2022年的分红实现情况最低达成90%以上。

由此看来,香港保司的能力还是不可小觑的。

03.

万一保司破产了,保单怎么办?

其实不管是依据大陆保险法还是国际惯例,持有长期人寿保单的保险公司都不能自行解散。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在公司濒临破产的时候都有两种选择,第一是重组,其次才是清算。所以内地,香港的保单都是无风险。

保险公司倒闭,一种是由于资不抵债导致的清盘,一种是保险公司股东由于业务结构变化等原因出让保险公司。

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公司破产或清盘都要获得保监批准,出让保险公司的保单都会作为负债转移给新的受让保险公司,受让保险公司需继续履行保单合同。

所以,保险公司可以倒,保单不会倒。

根据《香港保险公司条例》,

关于保险公司破产或清盘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

第46条,清盘中获授权保险人的长期业务的继续经营。

( 由2015年第12号第2条修订 )

(1) 本条对属经营长期业务公司的获授权保险人的清盘有效。

(2) 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则清盘人须继续经营有关保险人的长期业务,目的是将该业务作为正营运中的事业而转让给另一保险人,不论此保险人是已存在的获授权保险人或为此目的而成立的保险人;此外,清盘人在如上述般经营该业务时,可同意更改在清盘令作出时已存在的任何保险合约,但不得订立任何新的保险合约。

也就是说,香港保险不会因保险公司破产而失效。每一份保单,都有香港的监管在背后撑腰。

而且,香港政府在每家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的核心精算部门,都会指派政府任命的精算师。从而从公司内部监管保险公司的运作,保障客户利益。

如果是境外保险公司在香港注册,所经营业务与母公司独立核算。如果母公司出现财务风险,香港政府指定的精算师,会绕过保险公司董事会,直接上报香港政府。香港保监会有权力冻结该公司的资产,不容许离开香港,以优先保护客户利益。

04.

写在最后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看不见摸不着,大家对于安全性的担忧,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

虽然法律允许保险公司倒闭,但香港保险业的监管机制,已经将保险公司倒闭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消费者来讲,保险买的不仅是保障,而且是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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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港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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