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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保险】美国寿险几大误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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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3 18: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近几年美国的保险越来越被大陆的朋友所熟知——其不可比拟的优势:保费全球最低,条款最人性化,完全免税,不受CRS影响等等,很多朋友因此专程飞到美国去买保险。

又因为大陆的大多数客户早已接触或已购买大陆/香港的保险,所以对保险的认知有很多先入为主的观念。但却不知美国保险的构架/原理/税务制度和大陆/香港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今天小编就就几点容易混淆的问题,给大家做讲解。





美国寿险的受益金免征遗产税?
首先对于非美国人购买美国寿险,无论受益人的身份/国籍,只要投保人是非美国人,寿险理赔受益金免于遗产税。
美国的终身寿险一定是终身的吗?
答案一定是NO.

终身寿险的保险合同有可能会在被保险人身故前终止。很多人一定会一头雾水,这是因为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寿险时都忽略了保险的成本,以为是在单纯的做理财。

其实,保险是有保险公司的运作成本,管理成本及风险成本的。这些成本是为了能支付100万,1000万的受益金而收取的,因此其才能被称为“保险”。购买人寿保险,你从保单生效的第一天起就会享受大额的高杠杆的人寿保障,来保证突发的意外失去生命时有大笔的身故赔偿可以留给受益人,毕竟我们都不知道哪天会死,会不会都能活到90岁。这些保险的成本基本上是持续收取终生的,因为保险是保终生的。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财产品。

那么,寿险保单有可能终止就很容易理解了:当你再缴纳保费(比如缴费期10年),10年后,你的保险的成本就会从不断累积的现金值内扣取,假设您不断支取现金值,直至其为零,那么还有什么来支付持续不断的保险成本呢?此时保险当然只能是终止了。

所以大家一定要考虑清楚,你的需求是什么?是保障还是现金提取,功能不一样你购买的产品就不一样。因此,大家要在买保险前,清楚的搞明白,什么是人寿保险?寿险的作用?

--- 人保险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



美国保险必须用信托持有吗?
美国有些保险公司需要信托持有,有些不需要。对于非美国绿卡的客户来说,用信托持有保单只是为了核保方便,以及签单流程合法。因为美国规定投保人在接收保单的时候必须人在美国境内。如果投保人本人不在境内,但由其所设立的信托持有保单,受托人在美国境内,就符合要求了。对于美国绿卡或护照持有者,使用信托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遗产税。



为什么买人寿保险要买美国的?
第一,美国的保险公司重信誉。人死了是一定会赔钱的(当然头两年自杀除外,其它均赔付,包括:酒驾、吸毒、自然灾害、战争、犯罪过程中死亡等等),美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找借口不赔或是故意拖延理赔的,而在中国大陆买的保险到时是否赔钱谁也不敢肯定,尤其是大额保单。上世纪9 0年代大连空难,保险公司就因有人上飞机前多买了几份保单而断定是自杀炸飞机而拒绝赔钱。

第二,人寿保险业在美国是个成熟而发达的市场,保费在全世界来说也是最便宜的。有公司专门做过比较,发现在美、中国大陛、香港和台湾买同样的保险,美国的保费只有中国大陛的五分之一,香港的三分之一、台湾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买同样的保险,在中国大陆所花费的钱是美国的5倍。

第三,美国人寿保险具有避债避险功能。利用美国人寿保险可以使财富与个人分离,规避政治、婚姻破裂、企业经营等债务风险;美国的保单不容易被其它国家的司法机构执行;配合家族信托使用,可以给财产最大保护,避免现金价值被债权人追索。

第四,根据美国国税局规定,寿险保单内收益免资本利得税,死亡赔付免收入税,不可撤销信托内的保单免遗产税,因此,不可撤销信托+大额寿险保单是美国绿卡、护照持有者以及美国税务居民天然的避税工具。

第五,美国大额人寿保单也是高净值人群常用的海外资产配置的优先选择。

举例:35岁的女性,每年只需要花费10万美金,连续缴费10年,即可在保单生效的第一天就可以获得高达1000万美金的大额保单,10倍的高杠杆是国内保险,乃至香港保险不能达到的。

(文章转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作者:美国汇众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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