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单未指定受益人带有人寿赔偿的保险一定要填写受益人!!!没有写受益人的身故理赔手续,会相当复杂。身故理赔如何理赔?索偿人需尽快向公司填妥及递交以下索偿文件:①《身故理赔申请书》②死亡证明书③保单正本④受保人及受益人/信托人/遗产承办人的身份证明⑤有关索偿人有权获得赔偿的证明如结婚证明书、出生证明书、遗产管理书或遗嘱证明书。⑥受益人需亲自赴港签署文件。如果寿险保单未指定受益人,会怎样?从法律的角度,一份没有受益人的香港保单,如果在保单持有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同时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下,就成了保单持有人在香港的遗产,所以需要申请遗产承办纸。一变遗产深似海,从此理赔是路人。(PS.遗产承办纸--是由香港法庭发出的关于保单持有人的遗产继承指导文件,比如按照香港法律规定,这笔人寿赔偿金的50%分给受保人配偶,50%分给受保人的子女等等。由于受保人及直系亲属均为中国内地身份,所以办理遗产承办纸的手续非常漫长和繁琐。遗产承办纸的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花费5-10个月,甚至更长。)但如果客户在投保的时候填写了受益人,那么在处理理赔的时候,保险金就会按照比例直接分配给对应的受益人,而不需要进行繁琐的遗产承办。有人可能会说,香港这么多保险公司,理赔规则肯定不尽相同,但事前做好充足准备,以不变应万变,让理赔化繁为简,是每一个保险顾问应尽之责。所以在您投保香港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填上保单受益人,多用一分钟的时间让您的家人少走一年的弯路。未成年人保单没有指定第二持有人保单作为保单持有人的金融资产,在持有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是受保单持有人支配的(而非受被保险人支配)。如果保单持有人身故,而被保险人还未成年,那么就需要再找一个人作为保单的新持有人。举个例子:父亲 A 为 1 岁的儿子 B 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险,父亲 A 就是保单持有人,儿子 B 为被保险人。过了 5 年, A 因为意外去世,但 B 还未成年,那么接下来应该怎样处理?很多人会说,保单持有人去世,如果投保时申请了保费豁免契约,那么这份保单的保费都可以不用交了啊。事实并没这么简单,要办理保费豁免的手续。首先要让这份保单有一个新的持有人。因为 A 的去世,导致这份保险就丧失了原本的所有人,保单的是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资产,既然是资产就不能没有拥有者。所以这时需要再找一个和 B 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作为保单的新拥有者,比如小孩的母亲 C 。当 C 成为保单的新持有人之后,这份保单才有资格去办理保费豁免手续。办理持有人转换的手续虽然比前一条中的遗产承办手续简单,但也需要耗费2-3个月时间,同时也需要香港律师介入,客户家属需要支付昂贵的律师费。一些保险公司在投保文件上就会让你决定是否填写保单第二持有人。如果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文件上没有这个选项,请果断放弃这家公司。保单第二持有人的原理是,当保单原本的持有人身故后,自动成为保单的新持有人,而不需要委托律师办理复杂的转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