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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险没有用?这两个案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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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作中,问很多客户理财的目的是什么,都是说多挣钱啊,还能有什么目的。其实真不是这样,咱们理财的目的真不只是挣钱。还有很多具体的目标要实现。

比如:要是只考虑收益,那些收益率低,期限长的年金险,就不应该存在了。可他们为什么还有这么大的发展呢?咱们从两个案例看一下:

早前,都市女报发表了一篇《用好年金保险,实现子女婚前财产保全》,文中提到一个真实案例:53岁的王女士,离异,经营私营企业,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000万,单身抚养女儿长大。

独生女今年20多岁,经同学介绍交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准备结婚。但王女士发现女儿男友教育和家庭背景都非常一般,担心女儿有婚姻的不确定性。

王女士想给女儿一笔钱,但害怕女儿婚后共同财产风险。曾经询问女儿是否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女儿坚决不同意,认为这样伤害彼此感情,不惜断绝母女关系。

怎么办?很多朋友会说,买保险呗。但保险真是一买就灵?到底怎么买才能达到她想要的效果:



首先,我们假设母亲是投保人和身故受益人购买年金保险,女儿则是被保险人和生存受益人,那么可以保证保单有效性和归属性,同时女儿获得一笔专属持续的现金,不会一次性拿很多,可以保证细水长流,同时女儿婚姻状况(比如离异)不影响保单有效性。当然,如果女儿万一发生意外,这笔资产则回到了母亲这边。

第二种方式,如果母亲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生存受益人,女儿是身故受益人,母亲生前完全掌控所有保单收益,女儿女婿都不能染指,但一旦母亲出现了极端情况,女儿则可以获得专属的理赔金。

年金险在这里的作用就是:

1. 每年稳定的现金流满足自身日常支出,满期时返还各项保单利益。

2. 身故金指定受益人,属于女儿的专属资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规避婚姻风险。

3. 保险具备“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本质,但与婚前财产公证相比,更容易接受,避免伤害情感。

当然,这里所说的情形必须建立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才能做到有效,如合法收入来源等。

除此之外,通过另一案例,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年金险另一功能:传承资产!



背景:Z先生,50岁,经过多年打拼,身价不菲。因早年以事业为重,中年才得一子,目前爱子小辉年仅10岁。不幸的是,孩子的母亲前年患绝症身故,Z先生想把自己积累的财富传承给儿子,即使自己将来再婚,也不影响儿子受用终生。

解决方案:年金保险组合终身寿险

Z先生可以选择一款年金产品,投保人为Z先生,被保险人为儿子,受益人为儿子,每年返还的保险金可作为财富传承给儿子;若Z先生发生变故,儿子仍能继续领取保险金,不受Z先生变故的影响,保证儿子一生的生活费用。而且受益人今后还可以根据需要变更为孙子,实现财富的进一步传承。

同时,为了使更多的财富传承给儿子,Z先生还需要为自己购买高额的终身寿险,受益人为儿子,确保身后能给儿子留下更多的遗产。

而年金险在这里的作用就是:

(1)合法规避遗产税:保险具有免税优势,可最大限度地回避遗产税,达到节税避税的目的。

(2)灵活指定受益人:通过受益人的指定,可以将资产传承给指定的后代,避免身故后的争产纠分。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灵活改变受益人,从而更符合传承人后期的意愿。

(3)锁定遗产支用方式:借助年金险等险种,可以使遗产均衡地支用,避免子孙过早地将遗产挥霍干净造成生活困难。



               
作者:乔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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