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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去年7月份香港立法会通过了一项法案,香港保险业监管体系将迎来全新变化,这就是2024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RBC(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监管体系。
香港保监局发言人说:
引入风险为本资本制度,将提升本港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健性,透过与每间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更相称的模组方式评估风险,并与国际标准看齐。
新制度实施标志着保险业一个重要里程碑,加强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障,并巩固香港作为全球保险枢纽的地位。
一
加强对保单持有人保障
在此之前,香港保险业资本充足制度主要以规则为基础、划一比例确定资金要求、许多动态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监督、存在着公平问题。
采取风险为本的办法来规范保险业,这是一种旨在增强保单持有人安全的全球趋势。
它表现为建立了一个风险为基础的资金框架,对保险公司资金水平足够与否进行评价时会考虑到保险公司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风险越大的保险公司必须拥有更多的资金。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四个主要的风险类别进行压力测试,这包括市场风险、保险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和营运风险,并以「200年一遇」的罕见危机为基准,来计算公司在最恶劣情况下所需的资金准备。
换言之,RBC监管体系是要求吹牛X保险公司支付与其风险匹配的资金,也就是吹得越多实现率越小,必须持有较多资金才能兜底自身风险和维护投保人权益。
RBC推行后香港保险公司将呈现两极分化。
有些产品设计激进,实际回报率较低,或保证收益较高,“锁定期”较短等情况下,部分保险公司将面临偿付压力或补交资本金或停止销售。
另一方面,主打“低保证,高预期”的分红险以及产品设计相对稳健、实际回报率高的保险公司影响不大,反而有利。
二
引入风险资本制度,可带来双赢
其实风险资本制度在欧美多国已经推行了很多年,欧盟,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都已经推行了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制度。
新制度有助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Level Playing Field),为保险市场带来新气象,「RBC不是令市场带来更花俏的高风险产品,而可令市场带来更多更合理的优质产品。」
目前市场上存在许多声称具有「高保证成分」和「高红利」的保险产品,但在RBC制度下,当保险公司推出高风险产品时,所需的资本就会相应增加。
三
新制度减保险公司违约风险
在实施RBC之后,如果有保险公司由于经济能力不足而不能提供赔偿,那么这种情况的发生几率可能会非常小。
预期RBC将促使行业更加主动地重新审视其投资策略,并对保险产品和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适当的管理。
换言之,在RBC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的背景下,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将显著减少,从而更有效地履行对投保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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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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