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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首度将加密资产纳入国际收支统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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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了《国际收支手册》第七版(BPM7),将比特币(BTC)等加密资产纳入国际收支平衡表。这是该手册自 2009 年以来的首次更新,提供了关于加密资产类型和分类的指导,标志着加密资产在国际经济统计范畴内开始具有清晰的定位,也表明其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角色正逐渐被官方所定义和规范。

来源:https://www.imf.org/-/media/Files/Data/Statistics/BPM6/draft-bpm7-wcv.ashx

IMF鼓励各国在2029-2030年前实施第七版《国际收支手册》,其中与加密资产有关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加密资产定义与分类



IMF定义加密资产是价值的数字表示形式,利用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如区块链)使各方能够直接相互交易,无需可信的中间人。根据第七版《国际收支手册》,数字资产根据其是否承担相关负债可分为两类:(一)旨在充当交换媒介且无对应负债的加密资产(例如比特币)被视为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并单独记录在资本账户中(该分类表明此类加密资产不应被货币当局纳入IMF国际收支金融账户中的储备资产);(二)有对应负债的加密资产则被视为金融资产,记录在金融账户,其中设计为充当一般交换媒介且存在对应负债的加密资产(例如稳定币)在“货币和存款”项下单独列示。

无对应负债且旨在充当交换媒介的加密资产是没有发行方的加密资产。它们包括旨在充当通用交换媒介但没有对应负债的加密资产,以及仅在特定平台内充当交换媒介的加密资产。与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资产不同,无对应负债且旨在充当交换媒介的加密资产被记录为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而非金融资产,主要是因为不存在对应负债。尽管其中一些加密资产可能尚未充当交换媒介,且可能它们仅作为价值储存手段而持有,但其价值源自于人们预期它们在将来某个时候可能被用作交换媒介。



无对应负债且旨在充当交换媒介的加密资产(含比特币)记录在资本账户

具有相应负债、旨在充当一般交换媒介的加密资产由发行方承担相应负债,但这些资产并非由货币当局或政府发行或授权。例如,这类加密资产包括对发行方有索偿权的稳定币。此类稳定币旨在保持相对于法定货币或黄金等特定资产或特定资产组合的稳定价值,通常通过由发行方资产提供支持(或者至少宣称由发行方资产提供支持)来实现。旨在作为某一平台内交换媒介的类似资产(在IMF手册中又称支付代币,payment tokens)被IMF归类为债务证券。而没有对应负债、由算法支持的稳定币被归类为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

同时,IMF将加密资产分为同质化和非同质化两类。同质化加密资产可分割且无独特性(例如,一枚比特币与其他任何一枚比特币等值,且可分割成价值相等的若干部分)。相反,非同质化加密资产,通常称为非同质化代币(NFT),具有独特性且不可分割。同质化加密资产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旨在充当通用交换媒介的(又分为有对应负债和无对应负债两类);(二)旨在某一平台或网络内充当交换媒介的,也称为支付代币(同样分为有对应负债和无对应负债两类);(三)证券型加密资产。证券型加密资产代表对发行人的债权或股权。它们与传统证券类似,但通过加密技术实现点对点交易。它们也被称为证券、资产或投资代币。它们存在相应的负债,并根据对发行人的性质分别记录为债务证券、权益证券或金融衍生品。提供未来获取商品和服务权利的实用型代币应归类为债务证券。



同质化数字资产分类决策树

非同质化代币(NFT)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数字记录,与数字或实物资产或产品相关联,但又与该资产或产品不同。NFT 证明了使用和受益于该资产的权利,也可能用于证明该资产的真实性。它们是非同质化的,因为所关联的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非同质化代币(NFT)分为三类:(一)仅允许个人使用特定资产或产品的NFT;(二)除个人使用外,还赋予特定资产或产品有限所有权的NFT;(三)赋予特定资产或产品完全所有权的NFT。

若出现重大的市场、监管或会计方面的变化,IMF相关工作组将重新审查相关加密资产的分类。

二、加密资产交易平台的分类



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平台/借贷平台可能促进不同类型的加密资产交易,包括有对应负债和无对应负债的加密资产。如果某一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平台/借贷平台的主要活动是促进有对应负债的加密资产交易,则被IMF归类为金融辅助机构(Financial Auxiliaries);否则,将被归入非金融企业部门。一般来说,对于促成金融交易的金融机构,如中央清算对手方、证券交易所、衍生品交易所、回购协议结算机构等,如果它们不作为基础交易对手方的主交易方,则被IMF归类为金融辅助机构。

三、挖矿和质押验证的归类



IMF将挖矿和质押验证归类为计算机服务,记录在经常账户。验证加密资产交易应视为提供服务。对于那些没有对应负债且依靠工作量证明来确保交易安全的加密资产,验证其交易的过程通常被称为“挖矿”。这一过程包括向验证交易的“矿工”释放新的加密资产单位作为隐性费用。验证交易的“矿工”还会收到由发起交易的一方(通常是发送方/卖方)支付的加密资产作为显性费用。由新发行的加密资产单位作为报酬的验证服务,假定由该加密资产现有持有者共同消费,而由显性费用作为报酬的验证服务则由支付费用的交易方(通常是发送方/卖方)消费。矿工/验证者的服务应以显性费用和隐性费用之和来衡量。

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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