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牛保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7|回复: 0

被虫咬伤感染致死属于“意外伤害”吗?意外险能不能赔?

[复制链接]

202

主题

202

帖子

61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6
发表于 2025-6-19 15: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美天优理赔









图片非本案。摄影|优研的Mum

夏秋两季

不仅有酷暑难挨

更有蚊虫肆虐

一旦被携带致命病菌的蚊虫咬伤

可能诱发登革热、黑热病、疟疾等严重疾病

处理不慎甚至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陈先生不幸被虫叮咬后感染致死

算不算是意外事件?

能否得到意外险理赔呢?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观点一:认为被蚊虫叮咬之后患上疾病,就是疾病,不是意外,意外险不理赔。

观点二:认为被蚊虫叮咬之后患上疟疾死亡是意外,保险应该理赔。

近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正值壮年的陈先生突然莫名其妙出现寒战、发热等症状,其家属声称,陈先生发病前曾前往西部地区,后经医院治疗,从陈先生身体中检测出杜氏利什曼原虫物种复合群,综合判断可得,该病症应为被白蛉叮咬所致。

2022年1月,陈先生的出院诊断中载明,陈先生患黑热病(内脏型)、肺部感染、急性心力衰竭等。陈先生出院后不久即不幸去世。

事后,陈先生家属找出其生前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认为,陈先生死亡的原因是疾病,不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意外伤害的理赔范围,拒绝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个说法,陈先生的家属不能接受,于是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按约支付保险理赔款150余万元。人民法院裁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白蛉叮咬作为整个环节的启动因素,应当成为死亡结果的直接动因。

医院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显示,从陈先生身体中检测出杜氏利什曼原虫物种复合群,加之陈先生在发病前曾前往西部地区,基本可以确定陈先生的死亡原因是白蛉咬伤后感染杜氏利什曼原虫病毒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而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陈先生被白蛉叮咬致死应当属于上述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范畴。

最终,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50余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转发告诉身

-END-

后台回复:“进群”拉你进入,全国保险同行交流群,资源共享!

转发告诉身边的朋友!
如果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赞、转发支持!

文章转载:财险互动

摄影:优妍的Mum

编辑:优妍的Mum

往期推荐

保险业终身禁业处罚:监管穿透与行业合规转型

某保险公司判赔超5000万元,一起了解一下案件的来龙去脉!

当保险遇上 "人伤黄牛":雇主责任险产业链骗局与破局之道

民事诉讼类型:形成之诉、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

代驾事故保险追偿的司法裁判规则研究

两核退回:细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续保诈骗丨2025年最新骗局

连带责任:适用情形、典型案例与裁判精要

无过错责任原则

行业交流联系
        

        

            小编微信               订阅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作者:微信文章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菜牛保

GMT+8, 2025-7-19 02:31 , Processed in 0.03846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