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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你应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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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8 14: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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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客户做保障方案时,很多客户都会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帮我选一款性价比高的重疾险吧”。我在首肯的同时,心里默想:这个要求真的比较高。何为性价比高的重疾险,其实每位客户的需求也不一样,保障要求也不同,性价比高低的衡量纬度也不一样。

所以,了解客户的保障需求,让客户了解产品,帮助客户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是每一位保险经纪人的日常工作,也是我们服务好客户的第一步。

当保险经纪人在尝试了解客户的保障需求时,几乎所有的客户都会要求经纪人给予配置重疾险这个险种。这个现象足以说明大家非常重视这个险种在家庭风险保障的作用。

又因为这个险种的保费支出相对比较多,大家都不想在这个险种里掉坑。今天,我就从重疾险的由来开始,给大家来聊一下选购重疾险的一些要点。



重疾险的前世今生

1983年:南非医生发明重疾险

1983年,世界上第一张重疾险保单于南非诞生,只保障4种疾病。

南非医生巴纳德是著名的心脏外科医生,他救治过很多病人,但病人出院后,由于生活拮据,还要养活家庭,不得不天天工作,缺乏足够的康复与休养,很多人不断复发而死亡。

巴纳德医生深刻认识到,他可以救活一个人的生命,却无法挽救一个家庭的经济生命。就算医生能救得活病人,但是家庭财务状况恶化,也直接影响病人的生死存亡。

于是他去说服南非的保险公司,推出一种新型保险,让人在罹患重疾时,可以拿到一笔钱,这就是重疾险的由来。

1995年,重疾险引入中国

1995年,重大疾病保险被引入中国市场,很快成为我国主要保障型险种之一。

在90年代,市场上的主流产品是寿险,而重疾险大部分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售卖。

重疾险的分类



上面这个水果糖葫芦图片比较形象地描述了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可以销售的重疾险大致有以下4种类型:

一、重疾单次赔付:所有水果糖葫芦堆在一起,我只能随机吃其中的一颗,剩下的这么多水果跟我没关系了。这个类型就是指被保险人第一次罹患重疾,保险公司按照保单规定支付保险金。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二、重疾分组多次赔付:不管是山楂、草莓还是橘子串,每串我只能吃一颗,我吃过一颗草莓想再吃一颗草莓,不可以!这种类型是指保险公司将合同定义的重疾病种分成N组,如果被保险人第一次罹患某一组中的一种重疾,那么这组中的其他重疾以后再罹患将不再进行赔付。但是,在赔付一次重疾责任后,保单还是继续有效。只不过以后罹患重疾时只能从剩下的N-1组中进行赔付了。

三、重疾分组多次赔付(癌症单独一组):山楂一串,橘子一串,草莓一串......我最爱的山楂单独一串,吃一串山楂没有啦,不影响我吃其他的串串。这个类型和上面这个重疾分组多次赔付一样,重疾分组每组只能赔一次,只不过最高发的重疾恶性肿瘤(癌症)单独一组,如果罹患癌症赔付后,其他组高发重疾还能接着赔。

四、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所有水果堆在筐里,给你一个牙签戳着吃,土豪请随意。这个类型是指保险公司定义的所有重疾都不分组,首次罹患重疾赔一次重疾之后,剩下的重疾还可以再赔,不用受组别的限制。

说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重疾不分组是最好的。其实也不尽然,不分组的重疾保费肯定是最贵的。选择哪个类型的重疾险要结合我们家庭的实际情况、保费预算高低、重疾是否含高发轻症、等待期等诸多因素来综合考虑。

选择重疾险的十个关注点

一、是否具有四种高发轻症

重疾险为什么不说重疾,要说轻症呢?大家都知道,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宣布推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重疾险中的前25种疾病进行了统一规范了定义,每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对于这25种病种的定义都是一样的,所以不必过多关注。而这25种高发疾病,占了重疾理赔数量的95%,其他的由保险公司自己扩展定义的重疾疾病只占到理赔数量的5%而已。

但是对于轻症,保监没有做统一规定,各家公司对轻症疾病的定义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公司会在条款中去掉一种或者两种甚至三种。而轻症属于那种治愈率极高,花费极少的病症,在日常中赔付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们在投保时需要首先关注条款中是否具有下列四种高发轻症(如果有的病种放在中症中会更好)。

四种高发轻症: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3、不典型心肌梗塞

4、轻微脑中风

二、是否有被保险人轻症豁免

被保险人轻症豁免是指被保险人首次罹患轻症后,在得到轻症责任赔付后,就不需要再交后续的保费了,合同还继续有效。目前,有的保险合同自带这个功能,不需要另外交纳保费。而有的保险合同可以有这个功能,但是需要另外交纳保费。

三、是否有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是指如果投保人了罹患了合同定义的疾病,这份保单就不需要交纳保费了,合同继续有效。这个责任往往需要附加责任另加费用,建议在家长给孩子投保时被采用,在夫妻互保时慎用(防范婚姻风险)。

四、轻症和重疾是否共用保额

轻症和重疾共用保额,就是指这张保单最多只能赔付保额。比如说:一张重疾保单的保额是50万元,被保险人首次罹患轻症后,赔付了20%保额,即10万元。若干年后,被保险人罹患重疾,只能赔付剩下的保额即40万元。

如果是轻症和重疾不共用保额的重疾保单,保额还是50万元,被保险人首次罹患轻症后,赔付了20%保额,即10万元。若干年后,被保险人罹患重疾,还是能够赔付保额50万元。

五、重疾赔付次数

优质的重疾险要求重疾赔付次数至少在两次以上。随着生活压力加大,罹患重疾日趋年轻化,而很多的病症治愈率极高,更有很多的重疾有慢性病治疗的趋势。如果是重疾单次赔付的话,被保险人就会在以后人生阶段丧失保障,也买不了保险了。所以,投保多次赔付的重疾意义非常重要。

六、轻症、中症的赔付比例

轻症和中症的赔付比例是由保险公司自己规定的。有的公司轻症赔付比例是保额的20%,而有的公司则则高达45%;有的公司将某一个病种划分为轻症并且给出了20%的赔付比例,而有的公司则将这个病种定义为中症,最多可以赔付60%保额。所以,轻症和中症的赔付比例越高,对被保险人更有利。

七、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在完成投保后,这个时间段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等待期的定义,一般会在保险条款中进行定义。有的险种是等待期90天,有的则是180天。当然,选择等待期短的险种比较有利。

八、病种分组or不分组

这个关注点上一段已经进行了介绍。怎样选择完全根据客户的需求和保费预算来决定。如果保费预算充裕,选择不分组重疾当然是首选。如果想节省保费,可以选择分组的重疾,只要选择高发重疾不在同一组的即可。

九、恶性肿瘤多次赔付

恶性肿瘤(癌症)是最高发的重疾,癌症在所有的理赔数据中占第一位,而癌症是可能转移或者复发的。所以,癌症的多次赔付意义比较重大。有的公司约定第二次癌症理赔是3年,有的公司约定第二次癌症理赔是5年。我们首选癌症理赔间隔期是3年的。还有,有的公司是约定持续、新发、复发、转移四种状态都可以再次理赔,而有的公司则不能赔付持续状态的多次理赔。如果缺乏持续状态再次理赔的条款,我们可以认为是一个比较大的坑。如何界定,一切以条款为准。

所以,合同约定恶性肿瘤有持续、新发、复发、转移四种状态均可再次理赔,且间隔期为3年的重疾险种我们认为是比较优质的险种。

十、三同条款

如果你在重疾条款中看到这样的定义:“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个就是业界所谓的三同条款。从理论上说,只要出现三同条款的,以后在确认赔付这三种情形时,只能赔付一次。三同条款不仅仅出现在重疾定义中,也会出现在轻症和中症定义里。

重疾险投保总结

选择一款重疾险,十个关注点没必要逐个考虑,选择你认为重点关注的点即可。实际上,真的全部符合条件的产品市场上目前也是没有的。“没有完美的产品,只有完美的产品组合”,怎样做好产品组合是我们在进行风险保障方案时需要考虑的。通过不同产品的组合将某些重要的点给完善了就算一个很不错的保障方案了。

当然,投保重疾险最重要的是“投保趁早,保额足够”。

投保趁早:投保年龄越小,保障期限更长,保费越便宜。只有在身体健康时投保才有资格,当身体出现状况后投保,会出现加费、延期甚至拒保。早买比买什么更重要!

保额足够:在保费预算允许的情况下,一步到位把保额做高。保额怎么确定,一般建议按照年收入的3-5倍来定,50万保额起步比较合适。有的客户在投保时想以后慢慢加保,认为以后保险公司的产品会越来越好,其实保司产品的更新迭代是细枝末节的变化,没有太大的改动,但是因为身体原因发生变化丧失投保资格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保额过低,真的出险风险时就是杯水车薪,起不到作用,也就丧失了投保的意义。


絮絮叨叨聊了好多,希望我的讲解能对您的投保有所帮助。以上仅为本人个人观点,欢迎讨论。大家在投保重疾险过程中,必须理性的对待。再好的产品,都是由保费预算做依托,由健康的身体来支撑的。希望大家心目中高性价比的产品能够如您所愿,那就尽早完成投保吧!



               
作者:彬彬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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