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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重疾治疗期间的收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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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9 14: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课程的主题是《重疾险—重疾治疗期间的收入补偿》,为大家解读一下重疾险的分类和功能。



1
重疾险:重疾治疗期间的收入补偿

保险功能:主要解决重疾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问题,保证生活品质。
理赔方式:罹患合同列明重疾,按照投保的保险金额,买多少赔多少。
保险产品:定期重疾保险、终身重疾保险、特殊重疾保险(防癌险)。
保障人群:家庭经济支柱为主,其他家庭成员都要兼顾。
投保优先级:保费支出为年收入的5-10%,保障3-5倍年收入,四星级优先考虑

2
重疾险——五位一体,全面保障

1、重疾赔付
重疾保险的理赔标准: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实施合同约定的某种手术、达到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就可以进行重疾理赔。
2007年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统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各大保险公司的重疾定义进行了统一。
无论是保100种、80种,还是50种,核心的25种疾病的定义都是一样的。
25种重疾包括:最高发的6种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重要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其他19种重疾(例如: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等)。
因为这25种主要疾病已经占到总疾病发生率的95%以上,所有作为最核心的重疾保障。
2、轻症/中症赔付
轻症赔付是重疾保险的革命性进步,已经成为重疾险的标配。
像原位癌、轻度脑中风、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心脏支架手术等轻症的发病率也较高,医疗费用较低,而预后效果很好,重疾保险通常会赔偿重疾保额的20%~45%,实用性很大,彻底改变了原来重疾保险“得了重疾,就离死亡不远了,买了重疾保险也没用”的诟病!
中症赔付通常以50%-60%的重疾保额为赔付标准,可以有效提高一些如中度脑中风、中度帕金森等比轻症严重,但又达不到重疾标准的疾病的赔偿额度。
不同的轻症和中症可以多次赔付,而且没有间隔期,极大提供高了重疾保险的保障功能。
3、多次赔付
人一旦罹患重疾,身体健康指标下降,再次患病的概率大大提高。早期的重疾保险都是单次赔付的,赔付之后,3-5年内患者不可能再次投保重疾保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应运而生,并且很快成为主流。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主要分为:重疾分组多次赔付、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同一种重疾(尤其是癌症)多次赔付三种。
(1)重疾分组多次赔:将几十种重疾分为不同的组别,比如恶性肿瘤组,心脏相关疾病组,神经系统相关疾病组,其他疾病组等,每个组别的疾病均可理赔一次,赔付次数一般在2-6次。
需要说明的是,有良心的保险公司会把恶性肿瘤单独分在一组,重大器官移植分在另外一组。
因为恶性肿瘤的持续治疗中,会经常发生器官移植(比如肝癌放化疗后复发,后期需要肝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例如白血病经过放化疗后又复发,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
罹患这些疾病的被保险人,就可以获得2次以上保额的赔付。而有的公司把恶性肿瘤和重大器官移植分在一组,则只能赔付一次,确实不够厚道。
(2)重疾不分组多次赔:几十种疾病不分组,不同疾病可以多次赔付,一般是2次以上。
很显然,由于疾病存在相关性,不分组的重疾保险比分组的重疾更容易发生理赔,对客户而言利益更好,保费也会相对贵一些。
(3)同一种重疾多次赔:针对癌症、心脏病、脑中风这三类最常见、高发、而且容易复发的疾病,进行多次赔付的重疾保险,每次赔付之间设定一个间隔期,癌症一般是3年,心脏病和脑中风一般间隔期是1年。
比如癌症的多次赔付:首次确诊癌症,赔付1次保险金额;在约定的间隔期(一般是3年)后,确诊癌症的持续、复发、转移、新发等状态,可以再次赔付保险金。
当然,如果罹患癌症之外的其他重疾,比如器官移植,同样可以再次赔付。在当前医疗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癌症多次赔付,可以为患者提供长期的治疗补偿。
正常状况下,同一重疾多次赔、不分组重疾多次赔、分组重疾多次赔、单次赔付重疾保险产品的价格要依次贵5-10%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4、保费豁免
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保险,被保险人确诊轻症、中症还是重症,只要发生一次赔付,就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未来再次发生轻症、中症还是重症,都可以继续赔付。
豁免保费,极大提升了重疾保险的收入补偿功能,减轻了患病家庭的财务负担。
5、身故赔付
市场上比较主流的重疾险都是包含身故赔偿责任,并且与重疾赔偿共用同一个保额,这种产品也叫做“提前给付型重疾”,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提前把身故赔偿金先给了被保险人,不再赔付身故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罹患重疾,发生意外或疾病身故(自然身故也是疾病身故),一样可以获得同等保额的赔付。
随着多次赔付的重疾保险成为主流,当发生重疾赔付时,保险合同并不终止,还可以多次赔付重疾保险金,但是身故保额和现金价值归零。
由于身故赔偿的保险责任价值较高(俗话说,“人总有一死”,因此死亡对被保险人而言是个必然事件),会同时拉高产品的保费和现金价值。
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费较贵,往往被称为“返本型重疾险”;
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由于保费便宜,被保险人有可能因“无疾而终”拿不到赔偿金,因此常被称为“消费型重疾险”。
总结一下:“重疾赔付、轻症/中症赔付、多次赔付、保费豁免、身故赔付”这五位一体的重疾保险成为当前重疾保险的标配。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重疾保险,例如癌症重疾保险,女性特有疾病保险(乳腺癌后可投保)等,满足一些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

3
买了保险不理赔,就是耍流氓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疾病的发病率也在日益提高,并且呈现年轻化特征。
“轻症赔付+保费豁免+多次赔付”功能,成为重疾保险的必买理由。
而买了重疾保险,谁也不想罹患癌症、做个心脏搭桥之类的手术;
但是如果检查出原位癌、或者做个心脏支架手术之类的轻症,保险理赔可以获得20-45%保额的保险金,同时豁免未来的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将来一旦罹患重疾,还可以获得100%保额的赔付,这极大提高了保险的杠杆比例(保额/保费)。
可以说“买了重疾保险,得了轻症,理赔了,豁免了未缴保费,合同继续有效,这个结果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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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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