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疾险条款里提及的病种越多越好吗?
重疾险条款里的病种不一定是越多越好。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基本常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行业协会统一定义了25种重疾,成为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后,世界上第4个制定并强制使用重疾行业定义的国家。这就意味着所有中国大陆销售的重疾产品中,重疾疾病的前25种必须一样。
这25种疾病已经包含了一个人一辈子能患上的绝大多数重疾病,在所有重疾中的占比超过95%。
其中,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等6种重疾的患病概率,在一般人群一辈子能患上的重疾中占80%-85%。
而且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对这6种疾病的描述必须一致,其余的19种必须要含有,但不要求描述完全一致。
而你能看到的包含50种或100种疾病的重疾产品,那些“多出来的病”,普通人能得上的概率很小。
所以,如果你遇到两份保险合同,其他内容基本相同,但疾病种类不同,那你就要考虑一下:多出来的那几十种患病概率并不大的疾病,对比每年增加的保费,性价比是否合适。如果合适的话,保的疾病多当然更好;如果贵太多,那必要性就不是很大了。
作者:张志勇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