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牛保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1|回复: 0

保险理赔如何定义意外险

[复制链接]

208

主题

208

帖子

6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34
发表于 昨天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保险中,意外的定义是指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保险中“意外”的认定标准。

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是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物理性损伤,以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化学性损伤,且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突发的: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而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非本意的: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故意制造受伤现场骗保等不属于意外伤害。

非疾病的: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猝死、突发心肌梗死、食物过敏等均不属于意外,但若因意外摔倒引发的骨折则属于意外。

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分析:

猝死:不符合意外险“非疾病”的条件,不过有些意外险产品把猝死纳入保障范围,投保人需关注保险责任条款和除外责任条款。

交通事故:正常的交通事故可通过意外险赔付,但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情况除外。

食物中毒:一般情况下属于理赔范围,但受一定限制,如吃同样东西仅有一人中毒可能被认定为个人体质问题不予理赔,3人以上中毒则认定为非个人体质引起的食物中毒可理赔。

主动寻衅滋事、自杀、服用违禁药物等导致的事故不属于“意外”。

因高原反应、手术意外、身患疾病摔倒死亡、中暑身亡、妊娠意外等也不属于意外。

亿同法律



作者:微信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菜牛保

GMT+8, 2025-10-24 05:05 , Processed in 0.03942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