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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意外险,能同时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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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侵删)

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如果单位为你购买了意外险,也缴纳了工伤保险,能否同时获得两份赔偿?这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真实案例

建筑工人维权之路



(图源网络,侵删)

建筑工人郭某在施工时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所在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购买了团体意外险。

事故后,郭某获得保险公司12万元意外险理赔。但公司认为这笔钱已超过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拒绝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仍需支付郭某工伤保险待遇19万余元,且不得抵扣已获得的12万元意外险理赔。

二、双重获赔

详解两者本质区别



(图源网络,侵删)

要理解这个判决,我们需要从根源上认识这两种保险的不同:

1. 性质完全不同

①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

②意外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选择是否购买。

2. 法律依据不同

①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规;

②意外险依据《保险法》等商事法律。

3. 设立目的不同

①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②意外险则是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提供补偿。

4. 赔付原则不同

①工伤保险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不考虑过错责任;

②意外险遵循商业保险的补偿原则。

三、法律依据

为何不能相互替代



(图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能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替代。

同时,《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这意味着:

①用人单位不能成为意外险的受益人;

②意外险理赔款属于劳动者个人;

③用人单位不能用这笔钱抵扣自己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四、重要提醒

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图源网络,侵删)

1、致劳动者:

①入职时要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了工伤保险;

②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签署放弃权利的协议;

③发生工伤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④意外险理赔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2、致用人单位:

①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不可逃避;

②意外险只能作为额外福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③建议在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高危岗位员工额外购买意外险;

④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小失大,承担更重的赔偿责任。

审理此案的法官李坤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获赔的保险理赔款,抵扣其对职工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赔偿,则相当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而替代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显然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相悖。"

工伤保险是"基础保障",意外险是"额外福利",二者并行不悖,共同为劳动者筑起安全防护网。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明确两者的区别,不要轻易放弃应得的保障。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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