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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购买香港保险需要申报吗?购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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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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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国人保险意识的提升和香港保险优势的凸显,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保香港保险。在这庞大的群体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国家公务员或国家干部。


为什么说公职人员客户特殊呢?
因为中国和很多国家一样,制定和实施了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那么,公职人员家庭购买保险到底会不会涉及财产申报?很多顾问弄不清楚,面对这类客户提问语焉不详甚至给出错误答案。

01什么级别的干部要进行财产申报?
不是所有级别的公职人员都要申报财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4月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以下级别的领导干部需申报财产。
序号级别是否申报
1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党政机关、公检法干部申报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如工会、妇联)、事业单位(如红十字会)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申报
3国企领导班子成员(省、市级)申报
4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申报
5上述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申报
6科级干部是否申报,根据各省当地规定


所以,不是所有的公职人员都要报告财产。

一般来讲,只有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才涉及财产申报问题。

当然,还要注意投保人供职当地是否要求正科级就要报告。

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开始科级干部申报的试点,根据媒体公开信息,北京、安徽、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

主要申报的内容包括:

1.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2.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3.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收益权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

4.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的情况;

5.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的情况;

6.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

7.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存款情况;

9.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投资情况。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收入和劳动所得、配偶子女名下的投资、存款以及企业情况等三种类型。

02公职人员家庭购买的保险要不要申报?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也属于申报事项。所以,保单要不要报告,主要看保险类型是否属于投资型。
序号保险种类投保主体是否申报
1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申报
2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同上申报
3终身寿险(纯保障型)同上不用申报
4定期寿险(纯保障型)同上不用申报
5重大疾病保险同上不用申报
6医疗保险同上不用申报
7意外伤害保险同上不用申报


那么什么是投资型保险?

它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

仅就前者而言,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是指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



目前,保险公司不断推出新型保险产品,如人寿保险,既有传统寿险,也有新型寿险,后者兼具保障与投资功能。

凡是合同上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字眼的,我们认为这张保单都是要申报的。由于新型保险产品不断推出,界定产品是保障还是投资性质有一些模糊地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要不要报,很多公务员的心理是宁可多报,也不要漏报,因为如果漏报是将面临纪律处理等后果。

03到香港买保险要不要报告?
近年来,很多内地客户在香港投保。那么,公职人员在香港所投保单,要不要申报?

首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申报的投资型保险并没有区分境内还是境外(包括香港)保单,笔者理解所涉香港保单如属于投资型保险,也属于需要申报的财产。

其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从文义上理解应该包括境外投资型保险。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在香港所投保单是否涉及财产申报问题:

一要看投保人是否属于应当申报的主体或者是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二是看保单类型——是否属于投资型保险。

注意:看投保人也看投保类型。

如果不希望自己买的保险产品做申报,有以下2种方式:

第一种是可以让父母做投保人,自己做被保人。

第二种是选择隔代投保,

以祖辈名义,比如自己父母或岳父岳母等做投保人,子女做被保人。



有意思的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通篇没有提到信托。那么,委托人如果是公务员,投保之后再把保单持有人变更为信托受托人(在香港可以这么做,大陆目前还不可以),那么这个已经装入境外保单的信托,委托人要不要报告呢?——从法理上讲,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目前,没有看到明确的规定。也许随着内地客户离岸信托业务越来越频繁,相关规定会予以明确。


总结
1,香港保险,除了高端医疗险,都有分红属性,都属于公务员申报的范围;

2,公务员购买香港保险的其他保险种类,建议自己不要做投保人,或者用隔代投保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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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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