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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施行,未来可能多领一份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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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4: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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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问:什么是企业年金?

答: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就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问:“企业年金”必须缴纳吗?

答:企业年金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符合支付国家规定的一部分,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缴费,个人缴费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电流)。企业年金由企业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自主设立,国家不强制设立。

问:“企业年金”应该支付多少钱?

答:企业年金需要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8%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的12%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具体需要的成本是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决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设立个人帐户。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计划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进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进入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问:“企业年金”待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答: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问:换企业工作,“企业年金”能转移继续吗?

答:职工更换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设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原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的利息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未在新就业单位设立,或者在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暂代管理。或由企业受托机构发起的集体计划设立的保留帐户临时管理;原受托机构为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问:辞职后,支付的“企业年金”怎么办?

答:职工辞职后,其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中的缴费和投资收入应当作归属处理。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属于职工个人,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照企业年金规划制定的权益属于职工个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权益,在职工重新就业后或未就业期间,按照以前的问题处理。取得国家规定的条件后,应当向企业或者管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法人委托机构提出申请。

问:如何查询“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情况?

答:各企业年金账户经理可为职工提供一定的查询渠道,如网上查询系统、个人网上银行、自助终端、ATM机、电话银行、柜台等。职工的帐户经理可以通过自己提供的渠道查询包括个人缴费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相关情况。

注:文字从网络侵权删除
                               
作者:有农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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