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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需要什么时候买?新规之前,还是新规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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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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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新闻相信在朋友圈里大家都已经看到了,那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对于已购买过重疾险的朋友来讲,之前的合同已经成立,我们的重疾险理赔还是按照之前的合同来进行赔付。



对于没有购买过重疾险的朋友来说,有什么影响呢?

接下来我们就这则新闻所带来的优劣势做一个详细的解析。





优点:

1、划分了统一标准,避免每个公司理赔标准不一样,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与国际接轨;

3、降低了交费门槛,保费会相应降低。

缺点:

赔付的门槛变高,对于部分疾病赔付条件提高,相对之前没有那么宽松。





我们接下来看看都有哪些具体的变化

对于部分重疾加了几个限定语,严重的、不可逆的、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离断的。也就意味着这些疾病的赔付条件更加严苛。

对于之前重疾的数量大多都是每个公司来定义的,也就会发生,同一种疾病,在A公司可以理赔,在B公司理赔就申请不下来。因此,国家在统一之后,这样的矛盾就不会再有。





07年4月3日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大疾病,该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重新修订之后,25种重疾扩展为28种重疾。

目前主流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里面都会包含这三种重疾,所以这个改革意义不大。





在所有的重疾险里面,前6种重疾是必保重疾,每个重疾险合同里面前6种即是,分别为: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重疾险新政出台之后,重疾险的必保疾病还是这6种,只不过定义会有所区别,前面会加相应的定语:严重的、不可逆的、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离断的。



1



重疾险的第一项就是恶性肿瘤,之前只要是病理诊断证明确诊之后就可以进行赔付。新政出台之后,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赔付,相应的赔付门槛提高了。

比如现在高发的TNM1期甲状腺癌,医疗花费一般在2万—10万之间,如果是新政实施之前购买的重疾险,保险公司就要按照所购买的重疾险保额进行赔付,新政实施之后就会按照轻症进行赔付,一般为重疾额度的20%。

假设一个人购买了50万额度的重疾险,不幸罹患甲状腺癌,新政之前所购买的重疾险,保险公司就要赔付50万元,如果是新政实施之后购买的重疾险,保险公司赔付10万。



2



重疾险的第二项是急性心肌梗塞,下图是之前重疾险关于急性心肌梗塞的定义。



我们会看到,从名称上面就会有很大区别,加了一个定语较重。同时,需要符合的条件也要多了一些,具体还需要新政出台之后才能知道。



3



重疾险的第三项是脑中风后遗症,新政出台之后,名称就变为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相应的条件应该会更严苛一些。

重疾险的第四项为冠状动脉搭桥术,取消的原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这样的手术可能就是一个微创手术,针对这一种疾病的赔付,其实是降低了门槛。



4



新政针对轻症也做了统一定义,特别对于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症脑中风后遗症,有了标准定义之后,就不会出现,A公司赔付,B公司不进行理赔的现象。

轻症保险金的赔付比例也做了相关规定,不会再出现A公司是50%,B公司是20%。







如果现在没有配置重疾保险,希望尽快给自己及家人配置全面的保障。

建议尽快落实,不必等新政出台。

如果你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重疾险,希望未来新规出台看产品加保,那么继续观望也是完全可以的。

最后提醒一句:

趁着现在身体还可以投保重疾险、医疗险,尽可能早的配置。

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家庭财务状况,所选择的家庭保障方案也会不同,有任何保险相关问题,可以添加个人微信或者在评论区留言。

我是恩光,专注于个人家庭保障规划、家庭财务分析、保单整理、保险咨询、协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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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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