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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入泰前须出示重疾险保单和健康证明,入泰后须隔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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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1 15: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今日发布入泰提醒公告,划个重点:
1.泰民航局要求入泰中国(含港澳)旅客在航线始发点办理登机手续时,须出示医学健康证明(见下文)及可在泰使用、保额为1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险订单,如无法出示,航空公司须拒绝该旅客登机。
2.抵泰后,旅客须在下榻酒店内自行隔离14天。
详细政策如图



01 有关泰国民航局的公告

3月2日,泰国将4个国家视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危险疫区,包括韩国、中国、意大利和伊朗。 3月9日,泰国民航局局长签署了泰国民航局关于航空运营机构有关泰王国境外的新型冠状病毒疫区服务指南。详细服务指南如下:



1.在泰国公共卫生部将泰王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定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危险传染区域,从该区域入境的乘客都需隔离,并且遵从政府规定的防御和控制措施;
2.航空运营机构必须在危险疫区始发站提供服务,在登机处筛查乘客的健康证明,以确保乘客没有被感染的风险,如果旅客不能提供上述健康证明,则应拒绝为旅客签发登机牌。

3.在对公共卫生部或者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的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始发国家或地区乘客进行检查时,航空运营机构可以考虑采取第2条措施。

4.在检查健康证明之后给旅客签发登机牌, 航空运营机构应安排旅客根据2015年《传染病法》在T.8文件中填写信息,并将文件提交给抵达国际机场传染病控制检查站的传染病控制官员。

5.传染病检查站的传染病控制人员有根据2015年《传染病法》规定的权力,如下:在抵达泰国之后,未经国际传染病控制检查站检查人员的检测,任何人不得进入或离开飞机;可以下令禁止一切其他交通工具进入入境泰国的国际航班的停机区域,可以对各航空运营机构采取相关措施或向航空运营机构下达书面通知。

对航空运营机构做出以下规定:

    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必须将飞机停在指定的地方,直到得到国际传染病控制检查站的传染病控制人员的检查后。
    飞行运输工具上的随同人员也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可能会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进行隔离,控制。


6.航空运营机构必须承担机上旅客的运输费用,包含将旅客送去筛查、隔离、控制、观察或其他医疗需要的运输费用,同时还要承担旅客的护理费、医院治疗费、国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费用。

7.航空运营机构需严格遵照泰国公共卫生部在2015年《传染病法》中规定的危险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措施。

8.航空运营机构必须通知到始发站工作人员和机组人员以上服务指南,了解并遵守。机组人员也应在机上通知到旅客。



02 泰航:这两种情况无需出示健康证明



遵照泰国民航局 (CAAT)通告,泰国航空于3月9日公布了“特殊时期泰国入境新规定”:

泰航将对从韩国(首尔和釜山)、中国(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昆明、厦门、香港、澳门)、意大利(罗马、米兰)航点前往泰国的乘客,在航线起点需出示无COVID-19感染风险的医学健康证明,经审核通过后航司方可办理登机牌。

且乘客务必填写T8表格,并在抵达泰国目的地机场时,向国际传染病防控办公室的疾病控制官员出示此表格。

注意!以下两种情况则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健康证明。

1.过境且不入境泰国

从上述地区出发途径泰国转机且不入境泰国的乘客无需提供上述健康证明。

2.泰国公民

泰国籍乘客回国,如果之前在上述高风险地区停留不足14天的,且回国后有固定居所的,无需提供上述健康证明。

03 入境相关文件补充

1.健康证明表

无COVID-19感染风险医学健康证明表如图,必须以英文或泰文填写,戳下图立即下载。



2.T8健康问询表样本

由搭乘的航司发放,必须以英文填写,可在曼谷机场填写。



上上签提醒,

近期办理泰国签证时,请务必提醒客户

注意泰国当前的入境要求,

备齐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出行。




觉得不错,点下“在看”
                               
作者:上上签同业签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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