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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购买指南|主流重疾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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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0 23: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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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在购买重疾险当中常见的一些误解,接下来会继续分享一下如何给自己和家人配置合适的重疾险。

    最近几年,我们国内的保险市场高速发展,各种新产品层出不穷,尤其是重疾险,不管是产品形态、保障内容等等,变化都挺多的。普通消费者在挑选产品的时候,很容易就“挑花了眼”,往往并没有真正理解产品的内涵,只是凭产品名称和价格作出判断,这样就很有可能导致买到的产品并不符合自己的实际需求。

    所以,今天会帮大家捋一捋目前国内市场上的主流重疾险形态,这样可以有助于大家“清清楚楚地挑选、明明白白地消费”。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主流重疾险主要分成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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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主险是保障身故责任的寿险(也就是如果发生了身故,给付相应的保险金),然后附加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

    比如平安的《平安福19II》就是这种形态的产品。它的主险平安福19II是一个保障终身的寿险,然后如果选择了附加平安福疾19II,这个产品才会拥有重疾的保障责任。

    这种产品的运作模式就是作为主险的寿险是一定要选的,然后附加的重疾责任的保额不能超过主险的寿险保额。比如下图例子当中,主险的寿险保额是51万,附加的重疾保额是50万。假如发生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重疾,保险公司提前给付了50万的重疾保额之后,该附加险合同就终止了,然后主险的寿险保额要扣除已赔付的重疾保额即50万,也就是51万-50万=1万,但主险合同继续有效。等到将来发生身故的时候,可以按照主险合同的约定再给付剩余的1万保额。

    这种产品形态的好处是,寿险责任和重疾责任分属于两个合同,主险的寿险责任没有等待期的要求,附加险的重疾责任有等待期要求,假如在等待期内发生了重疾,那么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赔付重疾保险金并结束附加险合同,但是主险的寿险合同依然有效,也就是消费者依然可以保有寿险保障。

    但是不好的地方就是,不管消费者是否喜欢或需要,都必须选择购买主险的寿险,而寿险的费率往往不便宜,那么就会使得整体的产品保费会比较高。  





B类:

    主险就是一个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但是产品的保险责任里包含了身故责任。

    这个是目前国内市场上最常见的一种重疾险产品形态。比如下图里的信泰人寿《完美人生守护》,就是一款含身故责任的终身重疾险。

    这类产品相比上面的A类产品,消费者更容易理解,然后保费也通常会比A类产品便宜。但不好的地方是,因为重疾责任和身故责任都在一个合同里,而且两者的保额都是合同的基本保额,所以如果重疾赔付了之后,身故就没得赔付了。另外,假如是在等待期里发生了重疾,保险公司选择结束合同,那么连带地身故保障也就终止了。





C类:

    主险是一个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但是产品的保险责任里不包含身故责任。

    因为产品不包含身故责任,所以费率会比前面两类要便宜很多。这个也很好理解,因为人不一定会得重疾,但一定会死,所以一旦产品的保险责任包含了身故赔偿,那么就意味着这个理赔是一定会发生的,也就是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会更高,相应地产品的定价也就会更高。

    这类产品常见于网络平台销售的重疾险(比如一些“网红”产品),因为费率低廉,相对来说更容易吸引到消费者。

    因为不包含身故责任,所以对于消费者的保障就不够全面,但是因为费率比较低廉,所以一般是当家庭经济预算比较有限的时候选用,或者是跟其它的产品进行搭配组合。



    以上三类其实只是主流重疾险产品的基本结构而已。从2015年开始,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各家保险公司都纷纷在原有的基本结构之上进行产品创新和“责任扩容”,于是就有了下面的这些进阶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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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对重疾责任的扩展:

    赔付的次数不再是只有一次,毕竟随着人均寿命的增加,人得超过一次以上重疾的概率也会增加,而随着科学技术和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得了重疾被治愈后再生存的概率也会增加,因此一次性的重疾保障可能会显得不够。(具体可参考公众号之前发文《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https://mp.weixin.qq.com/s/EWK0fmi2W6lltp3ZNcbyfA)

    因为保障的重疾病种多达几十种,这些病种是否分组、如何分组,会影响到实际理赔的发生概率,因此相应的产品价格也会不同。(具体可参考公众号之前发文《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分组or不分组》https://mp.weixin.qq.com/s/Vb0kwz5aM7Bz9RgXukfWhg)

    不同公司的产品侧重点会有所不同,有的可能赔付比例比较高,或者是约定逐次增加赔付比例;有的间隔期会比较短,比如恶性肿瘤的间隔期三年就会比五年的更好。

    重疾责任不同,相应的保费肯定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保障的力度由高到低依次为:不分组多次赔付>恶性肿瘤单独分组多次赔付>恶性肿瘤不单独分组多次赔付>单次赔付,因此相应的价格也应该是类似排序,不过每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策略不同,因此可能会有差异。



纳入轻症和中症的保障:

    人得重疾毕竟是有一定的概率的,而且重疾险产品条款里对于各种重疾也是有非常严格的定义,所以现实当中会发生得了重病但是却没法按照重疾来获得赔付。因此就有些保险公司逐渐开始把轻症和中症也纳入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里,这样当消费者购买了重疾险之后,虽然生的病达不到重疾的标准,但是也仍然有机会获得一些保险金的保障。(具体可参考公众号之前发文《重疾险中的轻症》

https://mp.weixin.qq.com/s/DeSTr1iW6APaDf1Qs87n1w)

    轻症和中症的赔付次数、赔付比例、是否分组、以及间隔期的长短,也会影响到重疾险的产品价格。

    另外要留意的是,产品责任里是否自带了轻症/中症豁免功能,也就是假如被保险人得了定义的轻症/中症,后续的保费可以不用继续交了,但是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其它所有的保障也依然存在。



针对特定疾病的额外保障:

    有些疾病因为某些原因会受到比较多的关注,比如重疾当中赔付率最高的恶性肿瘤、儿童高发的白血病、中老年人容易发生的心脑血管疾病等等。对于这些特定疾病,消费者希望能够有更多的 保障,所以一些保险公司就把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责任进行了相应的扩展,如果是罹患这些特定疾病,除了赔付正常的重疾保额,还可以额外赔付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额。

    特定疾病的额外保障也是要留意具体的赔付条件,不同的赔付次数、比例和间隔期都是会影响到重疾险保费增加的多少。



特定年限内重疾额外赔付:

    比如有些重疾险产品合同里约定“保单的首10年内发生符合定义的重疾,首次除了赔付基本重疾保额之外,额外再赔付50%基本保额”,这个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非常有利的,相当于用一份保费获得了1.5倍的保额。

    还有比如有些合同会约定“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如果罹患定义的少儿特定重疾,可以获得200%的基本保额”,就相当于保费不变,保额加倍了。

    这类产品具有“保额放大效应”的重疾险,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在特定时间段里用低保费获得高保额。

    要注意的是合同里对于额外赔付的时间要求,比如有些产品虽然约定首10年可以获得额外赔付,但是同时要求了投保时不能超过某个年龄,如果超过了,那么后面即使发生重疾是在约定的首10年里,也是无法获得额外赔付的。



投保人豁免:

    有一些重疾险产品是可以允许附加投保人豁免的,意思是假如投保人在缴费期还没结束的时候发生了约定的事项(比如重疾、身故等等),保险公司可以免除后续的应缴未缴保费,而合同依然保持有效。

    这种对于父母给孩子购买重疾险产品是非常有利的。假如当作为投保人的父母发生了风险,后续的保费不用交了,但是孩子的保障依然存在。

    这种也可以用于夫妻互保的情形。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于夫妻互保,假如将来发生了婚变,有可能会出现作为投保人的夫妻一方,既不愿意继续为对方缴费又不愿意把投保人变更为对方,那么合同就有可能被迫中止,保障也就中止了。

    重疾险产品的品种繁多,保障的责任内容也各不相同,所以在选购产品的时候,仅仅是简单地比一下价格是不恰当的。其实我们要比较的并不是价格,而应该是对价。要看价格的差异与保险责任的差别是否对等,假如不对等,那只能说除了风险成本,你还为别的东西买了单。

    当然,购买重疾险也并不是保障责任越多越好,毕竟自己的钱包也是要考虑的。建议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核心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多个产品的搭配组合。

    下一篇文章,会继续跟大家聊聊如何挑选性价比最高的重疾险,欢迎继续留意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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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稳稳的幸福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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