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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险培训系列课程:第5课 财富传承用年金还是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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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6:4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老师反馈,有客户说要用房产做财富传承,觉得安全保险,我应该如何跟客户沟通呢?



关于子女传承方面,几乎大部分的人都会存在这样的错误观念,就是会认为现在已经都是独生子女,我买的房子自然而然就是传承给我的孩子,这还有什么问题吗?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来看一则案例,在15年的时候,有一篇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而在这两年的新闻里边,也在不断的被翻出来热议,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按理是这样的。在杭州有一位女士小丽,她的父母过世了之后,他父亲以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却不能完全的继承。在咨询了专家律师之后,赫然发现,事情的复杂程度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我们来看一下事情的经过,律师问了一下小丽,你的房产登记是在什么时候呢?小丽她们家的房产是在04年的1月份的时候登记在了爸爸的名下,而爸爸是在06年底的时候过世的,当时父母都没有留下遗嘱,而妈妈在生前口头说过,走了之后这套房产是归小丽的。父亲过世之后那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小丽回答说,父亲过世的时候爷爷已经过世了,但奶奶还健在,是在爸爸过世不到一年的时候去世的。

律师又问,那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的情况怎么样呢?把他们的情况说一遍吧。

小丽回答说,爸爸在家排行是老三,大伯在爸爸过世的时候是已经过世了,大婶还在。大伯和大婶有三个孩子,两个是在上海,有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在五年前离婚了,二伯和二婶是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小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了之后就没有怎么走动了,姑姑家的情况不是很清楚。

律师又问了,妈妈在爸爸过世之后有没有再成家,妈妈并没有成家,一直和小丽一起生活,外公外婆没有健在了,都已经过世了。

以上就是整个案例的情况。



这个时候请大家暂停一下,我们一起来算一下,小丽他可以分得多少房产呢?很多伙伴也许还没有思考,就会想理所当然是全部的房产,这还用算吗?但是律师告诉我们的答案是,仅占据7/8。

来,我们来看一下深度的解析,继承法在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是除约定以外,如果分割遗产,那应当先把共同的财产一半分出给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这套房产爸爸分的1/2,妈妈也分得1/2。

那么继承法第十条也规定,遗产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13条规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是应当均等的。

小丽的父亲去世的时候有三个继承人,小莉的母亲、奶奶,还有小丽本人,他们三个人会平分爸爸本来的1/2,因此小丽的母亲在原来1/2的基础上会再分得1/6,合计为2/3。而小丽分的1/6,奶奶也分的1/6。

这个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当小丽的奶奶过世的时候,原本属于奶奶的,就应该由父亲的四个兄弟姐妹来转继承,每人分得1/24。

但是这个时候大伯和爸爸都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应该由大伯和爸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也就是小莉的大伯的1/24,由他的三个孩子来继承,各自继承1/72。

小丽的爸爸的1/24由小丽来继承,再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小丽的二伯它本身有1/24。

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是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理论上讲,小丽的二伯离婚之后,1/24应该分为两半,二伯是四十八分之一,二娘,也同样是1/48,而小丽的姑姑和他的小姑父并没有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现在小丽的母亲已经过世了,小丽的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将小丽母亲的全部财产都由她来继承,最终是7/8。



你也许会想,这种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来争夺吧。好,我们假设一下,并没有人来给小利争夺房产,这样子是否就可以轻易的把这个房产过户到小丽的名下呢?

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个人的情况,就需要其他的继承人书面公正,同意放弃去继承才可以过户。意味着小丽在继承发生之后,必须要一个一个的去找继承奶奶的房产所有人,让他们每一个都放弃继承。

如果住的太远或者已经在国外的,就可以让他们在当地的公证处或者领事馆去办理放弃遗产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的时候,房产证你还需要保留他们的份额。

当然如果想要报失踪或者是死亡会更加的麻烦。也就是说这个房产实际上可以过户到小丽名下,但是只要那1/8的份额找不到法定继承人,就必须要保留这个份额,也就是说这套房产就算到了小丽的手上,他也不可能再次的变现了,那一套房产,即便你占了七成,但还有一成且不说你想要过户在你名下,这些前提条件都是其他的人自愿去放弃。

可是现实告诉我们,因为争夺房产而对簿公堂的案例还少吗?



还要提示的一点是,案例当中的仅仅只是房产而已,而你所有的资产包含现金、股票等等,都会以同样的比例来进行分割。如果你是家族企业,那么还可能会面临到家族企业资产的分割,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存亡。

聪明的你可能马上就会想到,我可以立遗嘱啊,我立遗嘱就好了啊,这个时候又面临到两个问题。第一你确定你真的会你遗嘱吗?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必须要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必须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的必须要有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一个来代书注明年月日,并且有代书人,其他的见证人、遗嘱人同样来签名。所以你确定你立的遗嘱真的是有效的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遗嘱要在什么时候立下呢?在现在充满意外的世界里,时间真的是非常难把握的。

年金险来帮你支招。如果最初的时候,小丽的父亲将房产变成是年金险来传承,投保人写成父亲本人,那他就拥有支配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同样是小莉的父亲,他还可以作为养老金,受益人作为子女的时候,当百年之后,子女就可以在无争议无障碍的情况下成为唯一的继承人,通过年金险守护家族传承。

本节课程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聆听。
               
作者:医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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