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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结合工作实际,就“十四五”时期我市推进年金事业发展、强化第二支柱功能思考如下:
一、推进年金事业发展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职业)制度对增强企业职工、政府雇员职业吸引力,完善分配制度有积极意义。当前,我市正在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建设全国影响力科创中心,需不断提升重庆对人才的吸引力。推进年金事业发展、强化第二支柱功能有利于我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推进年金事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大力推进年金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企业年金2020年底规模约133亿元,职业年金2021年7月规模约XXX亿元。但是,年金事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企业年金覆盖面不高,运行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服务仍需不断深度优化。结合工作实际,对未来“十四五”期间我市年金工作建议如下:
(一)全力推进企业年金扩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定期开展企业年金政策宣传,提高参与主体的思想认识。让个人认识到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是对自己的有力保障,让企业认识到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积极发展吸引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采取规范企业年金备案等方式保障员工权益措施来激励大型企业所有员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三是积极与税务部门衔接,不断完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建议借鉴欧盟成员国EET模式,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二)创新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企业年金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中仍然存在编制外用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这类用工,不在职业年金制度纳入范围,理应参加企业年金。建议我市在制度上做创新,为其参加企业年金创造条件。具体:一是在企业年金办法的基础上,拟定全市统一企业年金方案。参照职业年金为其创新企业年金制度,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收益归属、账户管理、转移接续、基金投资运营参照职业年金。二是设立一个单独的年金计划进行管理,委托市社会保险局经办管理。三是仿照职业年金业务系统建立企业年金业务系统,选取若干个区县试点,成熟后再在全市推广。
(三)完善职业年金经办制度。全国各地区为规范本省市职业年金经办,在国家政策文件基础上陆续出台了本省市的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和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和经办管理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区别较大,涉及到外部基金管理机构,特别是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存在的转移接续业务现象更多(例如:个人账户可能存在由“正常”转为“保留”等多种业务场景),需要出台更适用于职业年金的经办规程。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建议借鉴山东、海南等地经验,出台重庆市的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和职业年金经办规程,不断完善职业年金经办制度、规范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服务。
(四)加强职业年金账户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3号)文件有关表述:“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应采取份额计量方式记录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财产变化情况,包括采用记账方式管理部分”。我市管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账部分主要通过职业年金账管系统管理,记账部分只记录记账每一期应缴纳本金,等记实时,再通过收益率或公布的记账利率来计算本金和利息总额。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完善账户管理,建议:一是改造业务系统,记账部分采用份额法管理,每月份额申购、退费赎回等所有操作等同实账部分管理;二是制定我市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办法并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分类规范记录以下部分的变动情况:实账缴费、记账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试点缴费、转入的企业年金、补记的职业年金、军人职业年金,为账户管理、待遇管理奠定基础。
(五)完善职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我市职业计划受托管理合同为2019年下半年签订,到2022年底到期。等合同到期前,建议:一是细化各方职责。根据三年合同期内各计划受托人业绩及我市职业年金经办实际进行完善合同内容,细化受托各方当事人在信息披露、计划监督和风险、账户管理、基金审计清算等职责,明细权责。二是完善管理费计提规则。现行合同管理费模式及标准主要参考央保中心和兄弟省市经验,与体现重庆全体委托人略有差异。下一个合同期建议结合我市预期和经办实际,进一步区分权益类组合和固收类组合,科学调整业绩基准、报酬比例等管理费标准,激励三类管理人基金管理积极性,促进职业年金基金长期稳健保值增值。
作者:范仲淹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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