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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同样是“中风”,A公司能赔,B公司可能不赔; 同样是“心肌梗塞”,这家认定是严重疾病,那家却只算早期危疾; 甚至连“一个月”“四周”“持续一段时间”这种描述,各家公司解释都不一样。
以前有些公司对中风的定义,只要求出现神经功能受损。也就是说:哪怕后期恢复了,理论上也可能赔。
短期损伤、后续恢复、可逆性症状,以后很多都不再属于严重危疾赔付范围。
28天算不算一个月?自然月还是完整月?从确诊开始算还是从治疗开始算?
从“神经功能受损”变成:“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
部分旧产品,肌钙蛋白达到0.6 ng/ml即可认定。新规提高到1 ng/ml,并要求同时伴随典型缺血症状或心电图改变。
以前很多产品写的是:“需要定期透析”。现在变成:“须连续接受永久性肾透析90日以上”。
以前部分产品:只要确认存在,即可赔付。现在则要求“开颅手术”或“神经系统缺损持续180天以上”才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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