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美国以前也是像国内这么任性,没有限额,增值取款免税(以前不认定为收入),一直到1988年6月21日,那天,《技术与多种收入法案》(Technical and Miscellaneous Revenue Act,TAMRA)对MEC做了官方定义,切断了一些仅仅想利用高现金价值保单作为避税方法的途径。
一般,美国的人寿产品计划书都会帮客户做好一些设定,避免客户不必要的损失,7 Pay Test就是其中的一个。美国具有价值的人寿保单的购买过程中,都必须用符合NAIC要求的计划书演示表(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这些计划书跟香港保险的差不多,都是详尽的列举保单细节,收益演示,主约附约等等。除此之外,还通过数据演算表告知客户保单会不会成为MEC保单,同时还显示这个计划书的7 Pay最高保费,那么就可以把握保费总额的尺度,避免MEC的红线。
处理的某个case中,有具体的7-Pay金额,有具体的Premium Test另外,万用寿险的产品还会用GPT和 CVAT两种方法规避MEC (保费指导测试Guideline Premium Test,现金价值积累测试 Cash Value Accumulation Test ),因此找靠谱的从业人员做计划,都能避免MEC,不然要找IRS要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