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保险,相信大多数朋友第一个想到的都是重疾险,重疾导致家庭破产,甚至负债累累的案例屡见不鲜,大家自然觉得配置重疾险非常有必要,但重疾险到底能保些什么,如何赔付,以及购买重疾险要注意哪些问题并不是很清楚,那今天我们就从了解家庭风险开始,来重新认识重疾险吧。
这里的家庭风险指的是因为一些负面的变故,影响到整个家庭经济状况甚至基本生活的风险,这些变故会导致家庭财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负债累累。家庭风险金字塔把家庭风险分为三个层次:
最底层的是损失性风险,也是我们所有人都有可能遇到的风险,比如说身患重疾导致的高额医疗费、因家庭经济支柱患重病或身故导致的收入损失等,这类风险往往让普通家庭难以承受,也是大多数人最需要关注的底层风险,这类风险可以用重疾险、医疗险、寿险、意外险等,保障健康和生命的保险来对抗。
金字塔的中间层是支出性风险,这类风险源自于大部分人未来的刚性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不管家庭经济状况如何,都必须要花的钱,比如子女的教育费用,夫妻双方退休后的养老开销等等,这类计划需要有长期、安全且稳健增值的现金流来保障,通常可以通过购买养老保险来保障我们到一定年龄后每月有钱领,通过购买教育金锁定给孩子上学的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不管家里经济状况如何变化,这笔钱都会在孩子指定的年龄给到孩子,用来完成孩子必须要完成的学业。
最顶端层是所有性风险,一般是高净值人群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主要涉及家庭财富的私有化保护以及传承,比如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不分导致的连带债务风险,婚姻关系变化导致的财产分割风险等等,这类风险可以根据具体的家庭情况和避险需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用保险特有的法律属性来保护私有财产。 通过家庭风险金字塔我们可以看到,所有性风险是高净值人群需要关注和定制化规避的,支出性风险是通过购买年金等保险来锁定刚性支出可以规避的的,而损失性的风险是大多数普通家庭首先要转移和关注的,这种风险不管是在情感还是财务上,对家庭的伤害都极大,有相应的保障至少可以在财务上得到一些帮助和安慰。
重疾险就属于损失性风险的避险工具之一,它的发明起源于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南非一位名叫马里优斯·巴纳德的著名心脏外科医生,为一位肺癌早期,有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做了早期肺癌肿瘤切除手术,手术非常成功,巴纳德医生嘱咐女士回家后好好休息,定期复查,但不久后的复查,巴纳德医生发现女士恢复不如预期,责怪女士没好好休养,女士却说:“治疗让我花了很多钱和时间,我有两个孩子,我休息他们生活怎么办呀?” 女士从巴纳德医生的诊所离开后继续工作,两年后,癌细胞向另一片肺叶转移了,最后她还是去世了。
由此,巴纳德医生深刻地意识到,医生可以拯救病人的生命,却耗费了他们的积蓄,只有保险公司能抚平病人经济上的创伤,于是巴纳德医生与南非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在1983年开发出世界上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这款保险保障4种疾病:分别是心肌梗塞、脑中风、癌症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重疾险由此产生。
直到今天,重疾险已经从最开始的只保障几种重大疾病,单次赔付,发展到现在不但可以保障100多种重大疾病,还可以保障几十种中症和轻症,同一款产品也可以实现多次赔付。
只要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符合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一笔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可以用来支撑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患者出院后的康复费和营养费,比如出院后持续要服用的药物,康复中心的费用等,这些都是不小的开支,重疾患者出院后大概率有一段时间是不能工作的,重新就业后收入可能也会受到一些影响,重疾险的理赔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患者的收入损失,避免因患病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品质,重疾理赔金支撑患者后续康复费用,弥补患者收入损失的作用,也正是购买重疾险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并非大多数人认为的,购买重疾险仅仅是为了有钱治病。
重疾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标准是确诊就可以赔付,比如重度恶性肿瘤,第二类标准是实施了某种特定手术,比如重大器官移植、心脏瓣膜手术等,第三类标准是达到某种疾病状态,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等。当然,对于哪些疾病必须列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列表,保监会也有严格的规定,现行的必须列入重疾险保障疾病的病种有28种,这28种疾病占了既往重疾理赔案例的95%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患这28种重疾而理赔的,另外也规定了重疾险必保的3种高发轻症,以此来规范重疾险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下保障比较全面的重疾险一般都包含重疾,中症和轻症三个等级的保障,每种等级保障对应的理赔比例不同,一般重疾可理赔至少100%的保额,中症可理赔40%-60%的保额,轻症可理赔20%-30%的保额,赔付比例和是否包含中轻症保障关系到理赔金额和保障的全面性,是比较重要的挑选重疾险的指标之一。
重疾险按赔付次数分为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单次赔付的重疾险在赔付一次重疾后合同便失效了,合同失效后患者由于身体原因,大概率也无法再次购买重疾险,而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不会因约定理赔次数内的重疾理赔导致合同失效,患者可以继续享有后期的保障。当然,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时,也不能光看赔付次数,因为有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会把约定赔付的重疾进行分组,比如100种疾病分为1-5共5组,如果因患了第一组疾病里的某种疾病得到了赔付,虽然重疾保障还在,但如果第二次患的疾病还是属于第一组疾病里的病种,保险是不可以赔付的,因为第一组疾病的理赔权已经随着第一次理赔失效了。所以,遇到多次理赔但疾病分组的重疾险产品,除了理赔次数,还要结合疾病分组情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重疾险按保障期限又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是指保障到某个年龄,比如60岁或70岁,或者保障一定的年限,比如20年或30年的重疾险,这种重疾险的主要功能在于避免被保险人作为家庭经济支柱期间,因身患重疾而导致家庭经济损失,定期重疾的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以缺失老年期重疾保障作为代价的,而终身重疾是保障终身的,价格相对高一些,但可以获得年老后患重疾的理赔保障。
另外,重疾险也分带身故责任和不带身故责任的,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没有理赔过,但因别的原因,比如意外事故或重疾还没来得及确诊或治疗就身故了,家人可以申请退保退回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的是保险的保单在某一时刻换算成现金的价值,定期重疾险的现金价值在保单前期是非常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变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所交保费,在保单有效期的后期又会逐渐变低,直到变为0。而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保单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额,保额一般是高于累计所交保费的,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相对保费会高一些,但能防止万一被保险人一生未发生理赔导致的保费损失。
重疾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标准是确诊就可以赔付,比如重度恶性肿瘤,第二类标准是实施了某种特定手术,比如重大器官移植、心脏瓣膜手术等,第三类标准是达到某种疾病状态,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等。当然,对于哪些疾病必须列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列表,保监会也有严格的规定,现行的必须列入重疾险保障疾病的病种有28种,这28种疾病占了既往重疾理赔案例的95%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患这28种重疾而理赔的,另外也规定了重疾险必保的3种高发轻症,以此来规范重疾险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下保障比较全面的重疾险一般都包含重疾,中症和轻症三个等级的保障,每种等级保障对应的理赔比例不同,一般重疾可理赔至少100%的保额,中症可理赔40%-60%的保额,轻症可理赔20%-30%的保额,赔付比例和是否包含中轻症保障关系到理赔金额和保障的全面性,是比较重要的挑选重疾险的指标之一。
重疾险按赔付次数分为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单次赔付的重疾险在赔付一次重疾后合同便失效了,合同失效后患者由于身体原因,大概率也无法再次购买重疾险,而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不会因约定理赔次数内的重疾理赔导致合同失效,患者可以继续享有后期的保障。当然,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时,也不能光看赔付次数,因为有些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会把约定赔付的重疾进行分组,比如100种疾病分为1-5共5组,如果因患了第一组疾病里的某种疾病得到了赔付,虽然重疾保障还在,但如果第二次患的疾病还是属于第一组疾病里的病种,保险是不可以赔付的,因为第一组疾病的理赔权已经随着第一次理赔失效了。所以,遇到多次理赔但疾病分组的重疾险产品,除了理赔次数,还要结合疾病分组情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重疾险按保障期限又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定期重疾险是指保障到某个年龄,比如60岁或70岁,或者保障一定的年限,比如20年或30年的重疾险,这种重疾险的主要功能在于避免被保险人作为家庭经济支柱期间,因身患重疾而导致家庭经济损失,定期重疾的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以缺失老年期重疾保障作为代价的,而终身重疾是保障终身的,价格相对高一些,但可以获得年老后患重疾的理赔保障。
另外,重疾险也分带身故责任和不带身故责任的,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没有理赔过,但因别的原因,比如意外事故或重疾还没来得及确诊或治疗就身故了,家人可以申请退保退回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的是保险的保单在某一时刻换算成现金的价值,定期重疾险的现金价值在保单前期是非常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变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所交保费,在保单有效期的后期又会逐渐变低,直到变为0。而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保单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额,保额一般是高于累计所交保费的,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相对保费会高一些,但能防止万一被保险人一生未发生理赔导致的保费损失。
所以,不同家庭的需求和预算适合的保险产品不同,不能脱离自身需求去谈及孰优孰劣。
另外,重疾险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买的,它对购买前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有一定的要求,在购买重疾险前,保险公司需要客户做一个健康告知,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产品的健康告知内容,保险公司就可以按常规费率承保,也叫标体承保。
但如果有些健康状况不太符合产品的健康要求,就可能会有四种结果:一是加费承保,客户需要每年比标体客户多交一些钱,保险公司才可以承保;二是除外承保,是指保险公司虽然可以接受客户投保,但对于后期被保险人发生的一些本来合同里约定可以理赔的疾病,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比如一些有乳腺结节的客户,保险公司核保后可能会得出乳腺癌除外保障的结果;第三种延期承保是指保险公司不太能确定被保险人现阶段的健康状况是否存在巨大隐患,所以延期一段时间,比如一两年后,投保人可以再次申请投保,保险公司也还是有可能接受投保的,拒保就是保险公司认为不能承担客户现阶段的健康风险,拒绝承保了。
大家可能会觉得,那健康告知我就说自己都没问题,不就能标体承保了吗?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未如实告知一旦发生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后是可以拒赔的,保险法第十六条也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以,我们万万不可冒着拒赔的风险不如实告知,如果健康状况有一些问题,找专业的保险销售人员,给到其相关资料并如实说明情况,走保险公司的人工核保的流程,争取到最优的,甚至是标体承保的结果也不是不可能的。
配置重疾险的时候,除了要关注如实告知的问题,还要关注保额是否充足的问题,普通家庭保额买到被保险人收入的3-5倍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相当于被保险人患病后的3-5年还有收入,一方面有利于患者安心养病,不用急于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家庭这期间的生活品质也不会受太大影响,如果是给孩子买重疾险,可以用夫妻一方的年收入来计算保额,因为一旦孩子患重疾,大概率夫妻其中一方是要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当然,重疾险的保额也要根据具体的家庭情况、已配置保险的情况、以及被保险人的年龄等因素综合来考虑。
重疾险遵循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的规律,加上中国的父母爱子心切,有些父母只给尚未成年的孩子买重疾险,自己却没有保障,但客观事实却是,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父母一旦倒下,孩子必然也得不到很好的佑护,所以,重疾险的配置是不能忽视作为经济支柱的父母的。
如果对你有帮助
右下角点个“在看”咯~
THX!!
作者:浅予聊保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