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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注意了,退休后职业年金别忘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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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7 09: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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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
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业年金,有两种方式领取:
一种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另一种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目前,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 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职业年金是如何计算的。


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
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
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8%=480元的职业年金。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
其对应的 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
那么,其可以按月领取300000/139=2158.27元。
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
相信有的朋友可能要问了,职业年金必须交吗?离职了怎么办?
职业年金只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在编”人员。
这些人参加的是新建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此基础上参加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非在编人员,或者说聘用制工作人员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些人都不参加职业年金。
公务员一旦辞职,也就不符合职业年金规定的参加人群范围。
所以,公务员辞职后原来的职业年金肯定不能再续交。
公务员辞职且新的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那么原有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跟随个人转移到新单位;
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也就是说,如果你新的工作单位有企业年金,那么可以把你原来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个人账户余额)一起带走参加新单位的企业年金,原来单位缴费部分不能带走;
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原来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原单位继续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但也仅限个人缴费部分。
这部分仍然归个人所有,而单位缴费部分不归个人所有。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有什么区别?
首先,两者的缴费对象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缴交的是职业年金,企业单位缴交的是企业年金。
其次参保的性质也不同,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而企业年金则是企业自愿的。
最后,两者的缴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职业年金中单位和员工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固定的,单位8%,个人4%;
而企业年金并不固定,文件只规定了缴费比例的上限,单位不超过8%,单位与个人的合起来不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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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名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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