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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险的最大骗局:资产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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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22: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金险的最大骗局:资产隔离》

买年金险可以离婚不分?可以欠债不还?这样幼稚的言论你肯定听到过不少人讲,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还有王法吗?如此荒唐的套路,偏偏就是有人愿意相信,或者说现在的骗子们都太有文化了,各种法律依据都摆在你面前,刚好你又有资产隔离的需求,所以选择相信。
年金险根本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隔离功能,下面我讲三个方面婚姻资产隔离、公私资产隔离、债务隔离三个场景,告诉你整个事情的真相。

  一、婚姻资产隔离  我国的结离比已经超过80%了,所以很多人想要通过一些手段将婚内资产隔离出来。所以我把婚内资产隔离的处理写在靠前的位置。
婚内资产隔离的方法确实有,但一定不是年金险。说说法律依据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我整合了一下在离婚诉讼中,对于保险的资产隔离功能主要依从的实操方法: 1、对交叉投保的,进行投保人变更,然后由被保险人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偿付给对方。或在变更投保人后以现金价值折入共同资产,然后在拆分共同资产的时候等额于同等价值的婚内共同资产进行拆分。
2、对投、被保人为同一人的,以现金价值折入共同资产。然后在拆分共同资产的时候等额于同等价值的婚内共同资产进行拆分。对现金价值大于拆分时总资产按照比例分配给投保人的部分,给予对方补偿。 稍微有点绕,直接给结论:想通过给自己买大额年金进行婚内资产隔离的可以歇了。把上面的实操方法整理一下思路就是婚姻存续期内,无论是给自己,还是给配偶购买的年金险,都一定是婚内资产,在离婚的时候,是要根据现金价值进行分割的。 年金险的价值就是通过现金价值来实现的,分割现金价值和分割年金险保费几乎是等价的。
当然,如果一定存着恶心对方的想法,可以考虑在离婚前,购置大量的年金险,因为年金险在前几年的现金价值大概率是低于保费的,可以让对方少拿很多钱。不过恶心对方的同时,自己也少拿很多,先把自己恶心到了,也挺闹心的,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是不要做了。
真正完整可行的家庭资产隔离,还是婚前财产公证。其他办法,也有,但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了,这里还是建议诸位珍惜身边人,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至于说通过年金险“五个人”的设计进行拆分,省省吧,不要小瞧律师这个职业。


《年金险的最大骗局:资产隔离》

  二、公私资产隔离  首先要讲清楚,且不论你买年金险是想要达成什么目的,你要确保你购买保险的钱是完税收入,至于什么是完税收入,跟自己公司的财务/会计问一下。金税三期绝对是世界上最牛逼的税收系统,想用逃税的资金买保险和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区别不大。
在确认好完税之后,就要看公司的性质了,如果是有限公司,那么你的完税收入和公司的债务没啥关系,有限公司的性质本身就在相当程度上把公私资产隔离了,就算有连带责任,也不会进行无限追偿,当然你以个人名义进行了债务担保一类的行为,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所以这种情况下,基本不涉及到资产隔离的需求,想买什么保险自己看着买就好。
如果不是有限公司,比如个人独资企业,那么问题就来了。由于你是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所以你的私人资产或者说家庭资产和公司资产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跑不了的。
如果你结婚了,那根据上一节的说明,年金险的资产会混同进入婚内资产,一样会被追偿。没结婚那就更好说了,资产清晰明确,跑不了的。 至于债务为什么会追偿至年金险,下一节会进行说明


《年金险的最大骗局:资产隔离》

  三、债务隔离  债务问题一向是非常复杂的,用年金险进行债务隔离的可行性也一样完全不存在,这个时候也许会有一些人会说出一大堆所谓法律依据。 常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的解释。 这里就不摘录法条了,我概括一下:投保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别人不能强迫解除合同,受益人不同意不受益,别人不能强迫不受益。再简化就是:保险这事儿别人干涉不了。 因为如上的法律依据,保险的避税功能也常常被各路业务员吹得神乎其神,虽然以绝大部分业务员的知识水平,并不知道这些法条意味着什么,他们也只是在背话术(讲道理,能背下来的也算强人了)。但是,想要通过保险来进行避债,想多了。 这个“别人”,不包括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是拦不住的,而且执行的时候是直接对现金价值动手,所以,想用年金险进行债务隔离的,可以歇了。 这里再分析一下为什么不能用年金险避债。其实道理很简单,年金险由于其“投资属性”,是视同个人资产的,而对债务进行追偿的时候,作为个人资产的年金险,是一定会被查到的。能查到的一定跑不了,这个基本逻辑请大家一定记住。 当然我也听过某些业务员的所谓“骚操作”,比如用自己的钱给爸妈买年金险,设置生存受益人为父母,身故受益人为自己的孩子,然后在缴费期满后,通过保全,将投保人变为自己的父母。 能想到这个套路的业务员,应该算是凤毛麟角的精英了,但是这些精英仍然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一旦在追偿的时候发现这类操作,哦吼,恶意转移资产,追偿。

  写在最后:
也许曾经有人通过买年金险达到资产隔离的案例,但是不代表将来也可以。现在的法官,天天都在研究各种保险产品的条款,不仅仅是年金险无法资产隔离了,连高现金价值的增额终身寿也无法实现了,别把法院的人都当傻子。
前几年有过前几个年金险把现金价值设置成0,可以说这种年金险是鸡贼的保险公司专门给想要避债或者离婚的时候用保险进行资产隔离的人准备的。但是,现在这种产品已经被监管禁止了,没有了的险种就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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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优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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