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牛保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74|回复: 0

资金源源不断涌入香港,究竟香港保险的安全性在哪里?

[复制链接]

384

主题

384

帖子

1162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162
发表于 2023-8-21 1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汇率波动大、国内股市低迷、信托公司接连暴雷,全球投资市场呈现防御姿态,人们更愿意把资金投入到更安全的市场中,香港保险能够很好地适配了中高净值客户对资金安全性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在保证本金基础上还能提供可观收益,是不错的投资选择,一直深受高净值客户家庭的喜爱。到底香港保险的安全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虾米小编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香港保险究竟有哪些市场竞争优势,香港监管机构出台哪些制度来保障每一份香港保单的安全。
01香港保险历史悠久,市场稳健发展


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在香港金融体系中香港保险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且至今已有180多年历史,市场发展成熟,至今从未出现过人寿保险公司破产。

香港保监局数据显示,香港保险的渗透率及密度排名均为亚洲第一,在全球20大保险公司中,就有12间在香港获授权经营保险业务。这些数据反映出,香港保险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位居世界前列。



香港经济是自由市场经济,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下,香港的法治与司法独立、简单低税制、自由贸易与投资制度、资金自由进出等因素大大提高了香港的竞争力,保险公司通过充分竞争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外资保险公司在香港的竞争参与度更高,竞争激烈。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持续开展业务的,大多为规模较大、发展成熟的跨国保险集团,大多稳健经营百余年,抗风险能力较强。

02香港法律规定保障,不可轻易破产

香港监管条例规定,如果有确实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则会将这家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转让给另一家有财务实力的保险公司继续经营,来确保投保人的利益,不允许保险公司轻易破产。


来源:香港《保险业条例》第41章46条、
03香港保监局授权经营

根据《保险业条例》规定,任何有意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都需要先向保监局申请授权经营。只有符合授权规定的保险公司,才会获授权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
04充足的股本和偿付准备金




图源:香港保监局

香港保险公司监管规定,经营一般及长期保险业务的最低股本要求是$2,000万港元,甚至实际数额远远大于最低股本要求,必须达到一个适当安全的水平。
保险公司须资产大于负债的数额,也就是需要准备充足的偿付准备金,这样是为了确保保险公司的资产足以应付其负债,并为投保人提供合理的保障。
05再保险安排

香港《保险业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公司把风险分摊出去,把部分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 。这样,一旦发生突发的情况需要支付大笔赔偿时,再保险公司便会分担部份赔偿责任。




图源:《再保险指引》

06管理人员和股东的适当人选


香港《保险业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委任某些控权人,包括行政总裁之前,必须获得保监局的事先批准。在进行适当人选测试时,保监局除考虑其他因素之外,也会把申请人公司董事或控权人的品格、履历及经验加入审议。

07公司管治架构


公司管治是管理和监控获授权保险公司的制度,也是一个"制衡"系统。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制订和实施公司管治架构,以便对保险公司的业务作出良好及稳妥的管理和监察,并充分确认与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具有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管控系统,作为整体公司管治架构的一部分。
08财务呈报规定


根据《保险业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须每年向保监局呈交财务报表。经营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每年须向保监局呈交一份精算调查报告及香港长期业务报表。

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保险中心,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有严格、透明、高效的行业监管。在香港保险业不断发展过程中,丰富多元的产品供给、完善的法律和监管体系、优质的管理让香港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竞争力,也使得香港成为了区域保险枢纽,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来港开展业务,也吸引着更多人来港购买港险。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遵循共同的市场法则、平等地参与经营,通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提升产品质量和创新、差异化服务赢得先机,不但有利于充分满足客户需求,而且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从而更好地保障投保人利益!





作者:虾米保单工作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菜牛保

GMT+8, 2024-11-25 01:50 , Processed in 0.03591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