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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保险,不光是人人都会死,更是因为我们都想好好的活着!”——Dr Marus Bamard
01 重疾险的诞生
重疾险,全称为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严重疾病的保险产品。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南非,创始人是著名心脏病外科医生马里尤斯·巴纳德(Marius Barnard)博士。Barnard博士因在1967年与他的兄弟克里斯汀·巴纳德教授共同进行世界上首例对人的心脏移植手术而闻名。
上图右手边是年轻时的伯纳德医生,医生左手边的妇女是他当时的病人;这名妇女当时34岁、离异,抚养两个孩子,并且已经患上了严重的肺癌,伯纳德医生当时通过高超医术为她切除了癌细胞;没想到两年后这名妇女呼吸困难、病情复发!所以她再次找到了伯纳德医生求救!按照当时的医疗条件,癌症复发后,就算伯纳德医生的医术再精湛也已经无能为力!没过多久这名妇女便去世了,她两孩子的命运也不敢想象;事后伯纳德了解到,这名女病人因为治疗费用已经掏空了家底,为了养活两个孩子,不得不带病工作,最终因身体再次不堪重负,才导致的癌症复发!这位女病人的去世给了伯纳德医生很大的触动:医生明明已经挽留了病人的肉体生命,但最终为什么还要眼睁睁看着病人的离去而无能为力?到底是什么摧毁了一个原本可以活下去、无私母爱的生命?最终伯纳德医生想通了答案:崩溃于无形的家庭经济;是的!一人得病并不只关乎一人,而是整个家庭的阴霾!并且整个家庭经济的崩溃,是一个隐藏于冰山下的连锁反应。
因此,Barnard博士与南非的CRUSADER保险公司合作,于1983年推出了世界上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险,旨在为这些患者提供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安心接受治疗。这个险种在西方有个更直白的名字——“收入损失险”。02 重疾险的作用重疾险的作用就与Barnard博士推出重疾险的初衷一样,包括:1.弥补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和医疗费用花费,若罹患重疾,则一般都无法继续进行工作,且需要支出高昂的医疗费用,而重疾险则可以针对此做出弥补;2.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若被保险人罹患重疾,不仅仅是患者自己,患者的家庭经济也会因此而产生较大的影响,而重疾险保险金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种经济压力;3.可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无论是购买基本医保还是商业医疗保险,都会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而重疾险就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03 重疾险的产品迭代
现在市场上的产品已经发展到7.0版,然而还有的大公司依然在高价卖着3.0版。
建议
不是重疾+中症+轻症,建议就不用考虑了,过时的产品就让它随时代消散吧……
04 重疾单次赔付vs多次赔付重疾险分为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有什么区别你知道吗?
单次赔付重疾险
单次赔付重疾险是指被保人患病得到一次性的保险金赔偿之后,保险就此终止,除非投保人再次购入重疾险产品,否则不会享受到重疾险的保障。因为属于一次性赔付的产品,所以保费相对来说较低。
多次赔付重疾险
一般多次赔付重疾险有分组赔付和不分组赔付之分。 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了几组,每一组都对应相关联的疾病,被保人确诊并达到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便可以获得重疾险的保险金赔付,但是每组只可以赔付一次。相对来说比单次赔付重疾险有更多赔付机会,但是保费会更贵,且同一组内的重大疾病只有一个赔付机会,一旦被保人此后患上的重大疾病和之前患上的重大疾病属于同一组,便无法获得赔付。 而不分组多次赔付则是保单内的所有疾病都不分组,只要赔付次数仍有效,都在保障范围内,符合合同的赔付条件就可以得到赔付。建议1.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不分组的多次赔付。人到老年可能身体多处出现问题,假若一个人发生了恶性肿瘤,同时还有急性心梗需要做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单次赔付的保单只能赔付一次,可能不足够覆盖所有风险。2. 在有预算范围的情况下,建议做减法。选择高保额的单次赔付。尽量把第一次的保额做高,远远好过低保额的多次分组赔付。
费用仅作参考,不作为理赔依据。
05 重疾分组赔付vs不分组赔付
单次赔付
也就是说重疾只赔一次。
多次分组赔付
重疾分为几组,每一组上面串上一个个重疾,倘若其中一种重疾发生理赔,与此重疾同一组的其他重疾将不再赔付。
注意⚠️
重疾分组的产品,一般都把关联性很强的重疾放在一组。像最高发的「恶性肿瘤--重度」单独一个组,「急性心肌梗死」及其心血管类的疾病分一组;「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及其脑血管类的疾病分一组;重大器官类疾病、外伤性重症、其他类重症分组。
多次不分组赔付
把重疾都放在统一篮子里,首次确诊一种赔一次,只要符合理赔条件,下次确诊另一种可以继续赔付,直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次数理赔完成。06 间隔期间隔期就是指两次重疾理赔金的申请除了分组/不分组的限制外,还有间隔天数的要求分组的产品虽然限制比较多,但有一个明显的优势,那就是:发生两次重疾的间隔期通常只需要180天。
举例
最高发的「恶性肿瘤--重度」倘若首次确诊重疾为白血病,半年180天后因病情需要做骨髓移植手术,那分组重疾险就能理赔。但是呢,不分组的产品间隔期通常需要等365天后才能理赔。
同样的例子还有糖尿病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并不是单一病种,而是为引发多种重疾。比如引发慢性肾功能衰竭、脑中风、失明、肢体缺失等等,若选择分组重疾险,从间隔期天数来说,是不是更友好?但如果这些疾病分在同一组别,也是无法再次赔付。
总结
分组和不分组重疾险,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不好。未来的风险事故谁也无法预料,所以如果是片面地对比各种产品,其实意义不大。一般来讲,不分组产品价格要贵一些。但是,搭配分组和不分组重疾险,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07 有无三同(隐性分组条款)若保单合同里有这么一条条款:“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其中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举例
急性心梗,导致一年后开胸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在这种情况属于同一疾病原因,在有三同条款情况下,即使不分组多次赔付,照样还是拿不到第二次赔付。
若小A遭遇车祸,造成了四肢中有一条肢体损失,且严重脑损失,两种疾病都算重疾,然而属于同次意外伤害导致的,在有三同条款情况下,仍是拿不到第二次赔付的。08 轻症/中症赔付一般轻症保额是重疾保额(基础保额)的20%~30,目前也有多次赔付的。轻症的加入是重疾险的重大的利好改进。一般保单的轻症病种要包含极早期癌症(原位癌)、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术(非开胸)。一般中症保额是重疾保额的50%~60%,也是多次赔付。包含诸如一些中度强直性脊柱炎,中度脑中风后遗症,小面积三度烧伤(10%),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等。包含轻症、中症多次赔付的产品,保障就更加全面了。09 恶性肿瘤多次赔付随着癌症发病率的增加和生存率的提高,癌症呈慢性化趋势,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意义愈发凸显。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是很有必要选择的。具体如何挑选?主要看对间隔时间和其他要求。港险中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时间间隔一般有1年和1.5年;大陆的重疾险,目前最短时间隔1年(极少),大多是3年和5年。其他要求:例如是否要求首次的恶性肿瘤必须达到临床完全缓解?10 返还型VS消费型
返还型重疾险
返还型重疾险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未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保证按约定时间返还部分或全部保费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在未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仍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运作原理
被保险人每年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保险公司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期限结束时将已缴纳的保费以及可能的收益金额返还给被保险人。
优点
在未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获得保费的返还,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额外的经济收益。此外,还可以提供双重报销的保障,即在发生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比例给予赔付,而被保险人仍然可以享受部分保费的返还。
适合客群
希望在未来获得经济收益的客群。
限制条件
保费相对较高;保障期限通常较长,需要被保险人长期缴纳保费才能够获得经济收益。最后,返还型重疾险的返还金额通常是固定或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因此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个人的预期。
消费型重疾险
消费型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予一定金额的赔付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主要关注对重大疾病的理赔,保证被保险人在发生重大疾病时有足够的经济支持。相比返还型,消费型更注重对重大疾病的实际保障。
运作原理相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缴纳一定的保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根据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将保费用于重大疾病的治疗和生活开支。优点:注重对重大疾病的实际保障,在发生重大疾病时可以获得足够的经济支持。
适合客群
对预算有要求,又希望在发生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理赔的客群。
限制条件
不具备保费返还的特点,被保险人在未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无法获得经济收益;消费型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和赔付金额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需要被保险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障内容。保险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请咨询专业保险经纪人或查阅相关保险条款以获得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作者:霸道财神心尖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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