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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微课堂 |  收藏!企业年金知识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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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6 15: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对答好“五张答卷”要求,山东港口威海港推出“海港微课堂”栏目。每期一个学习主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昂首阔步、锐意进取,走好“赶考路”,当好“答卷人”。

今天的海港微课堂

由人力资源部

带来企业年金的有关知识

一起来学习吧~



一、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所需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其中,在册职工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缴纳。

二、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挪作它用吗?

答: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者其他资产分开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它用。

三、可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的职工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答:

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享受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退休前身故。

四、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

职工(不包含“中人”补偿人员)达到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后,可享受企业年金待遇,原则上按月领取。

五、受益人如何指定和修改?

答:

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方案时,可指定本人身故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已归属权益的受益人,没有指定的,默认法定继承人为 受益人。若职工需要变更受益人的,可在加入后书面申请变更。

供稿 | 人力资源部

编审 | 党委办公室

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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