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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香港保险业监管气氛日趋严格,打击无牌销售、严查客户返佣、规管公平待客行为等,就像是悬在每一位香港保险从业者头顶的一把利剑。那么,作为一名香港合资格的持牌保险中介人,您真的清楚香港保险中介的法规制度吗?2025年伊始,让我们重温这些规管概要,在阳光下迎接并开启新一年的事业吧!
2019年9月23日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接管三间自律规管机构的监管职能(包括香港保险业联会辖下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和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根据《保险业条例》赋予的权力,直接规管香港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保险中介人规管制度的更替标志着香港保险业发展进入另一重要里程。
保监局建立了一套有效、公平和具透明度的规管制度,透过订立发牌及监管要求,提升保险中介人的操守和专业水平。此外,保监局负责处理对保险中介人的操守投诉、调查怀疑违规个案,并采取有效的执法行动,务求为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带来更全面的保障,巩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01. 审批牌照
在新规管制度下,任何人士进行包括洽谈或安排保险合约、邀请或诱使任何人订立保险合约,或企图邀请或诱使任何人订立保险合约、邀请或诱使任何人作出关键决定,或企图邀请或诱使任何人作出关键决定,以及提供受规管意见的受规管活动,除非已经得到豁免,否则都必须根据《保险业条例》持有有效的牌照。保监局会根据多项重要准则,包括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资格或工作经验;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和诚信;以及财政状况或偿付能力等,考虑申请人是否适当人选。只有适当人选才会获得发牌,而有关规定是持续性的。
02. 提升专业及操守
随着公众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增加,产品种类和销售渠道日趋多元化,保险中介人的专业水平及操守标准必须相应提高。新规管制度下的相关要求更为严格:
另外,保监局亦以自律规管的操守守则为基础,订立新的操守守则,列明保险中介人应达到的专业标准,例如他们要尽力避免利益冲突和须向客户披露充足和准确资料。
03. 提高经纪公司财务要求
保监局提高了针对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财务要求,把最低缴足款股本及净资产要求由10万元增至50万元,以增加对投保人的保障。同时,持牌保险经纪公司须备存的专业弥偿保单的最低弥偿限额为3,000,000港元,目的是为该公司在进行其受规管活动时因违反责任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所引致的申索提供保障。
04. 查察和调查
《保险业条例》列明保监局拥有调查权力,就怀疑违规行为,专责调查团队会进行查察和调查,并在考虑个案的所有情况及一系列因素后,对经证实个案作出适当、公平而相称的纪律行动及行使施加罚款的权力。保监局可采取的纪律处分行动包括:
‧ 撤销或暂时吊销该保险中介人的牌照;
‧ 撤销或暂时吊销该人士作为负责人的认可;
‧ 禁止该人士申请牌照或获委任为负责人;
‧ 公开或非公开地谴责该人士;以及
‧ 命令该人士缴付最高1,000万港元,或因该人士的其他行为而令该人士获取的利润或避免的损失的数额的三倍(以较高者为准)。
05. 处理投诉
保监局会处理投保人对保险中介人的操守投诉。投保人如怀疑中介人违规或涉及不良销售手法,可向保监局作出投诉﹔如对中介人的身份或持牌状况有疑问,可于保监局网站的持牌保险中介人登记册查阅(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持牌保险中介人登记册,可供查阅中介人的资料,包括持牌中介人的姓名、牌照号码、可经营的业务系列、委任该中介人的保险人、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的名称等。
投诉人可于保监局网站下载投诉表格,并仔细填写投诉事宜、涉事中介人的姓名及牌照号码,以及提供相关文件纪录的副本,让保监局更快速和有效地处理有关个案。所有投诉绝对保密,保监局会在10个工作天内确认收到投诉人首次递交的投诉。若投诉事项属保监局的权责范围内,保监局会小心审阅投诉人所提供的资料并作出适当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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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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