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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会被内地法院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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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里一定会被提及的就是如下这个法令????

《香港与内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但结论是:理论上有可能,但实际操作上很难。

为什么,我们来看。

01

香港,意味着“境外”,意味着“隔离”

理论依据是,中国是“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4个司法管辖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

香港这个“特别的孩子”,虽1997年回归大陆麻麻,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保留其原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独立性,所以两地的法律在具体执行和解释上存在差异。

????举个栗子帮助理解:

我们想象有一套1厅3房的房子: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每个房间都有自己的规矩和门锁。

香港房间用的是“普通法”(英美法系),而大陆房间用的是“大陆法系”。

这两个房间虽然在一套房子里,但有墙有门,门是锁着的,不能随便串门。

如果你在大陆的房间里吵架,大陆的帽子叔叔可以管你;但如果跑到香港的房间里吵架,大陆的帽子叔叔就不能直接冲进去抓人了,得先敲门,还得看香港的帽子叔叔愿不愿意开门。

02

那么,香港资产的隔离效果如何实现的?

用一个经典问题做解释:假设你在香港有一份保单,会被执行吗?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你可能负债了。而债权人想冻结你的资产,起诉到法院,那么内地法官是可以在电脑上一键操作冻结你在内地的银行账户、微信钱包,甚至房产的。

但如果想冻结你在香港的保险,那就没那么简单了。。。

分几种情况来看:

第一,很关键,在香港的保险,债权人会知道吗?

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会知道,查都不会查????

第二,你在香港买了一份保险,债权人也知道了,可能会想:“这家伙在香港有资产,我要去申请执行!”

但容易吗?

短暂思考3秒钟,好像并不容易。

分以下情况来看:

1、债权人直接在内地法院起诉

先说债权人的律师,大概率不会愿意先去做境外资产调查,优先级肯定是先调查内地资产。

律师费了劲,耗时耗力花钱做了境外调查,将调查证据提交法院,内地法官也可以不做安排,为什么?

因为法官有权利,也可以选择不对境外资产做安排。法官也可能说:“这是境外资产,我管不了,你去香港打官司吧。”

(这面临的是什么?债权人需要跑到香港起诉,还得请香港律师,可能追债成本比追回来的本钱还高。最终可能就是放弃。“算了算了,太麻烦了,还是先追内地资产吧”)

另外,哪怕内地法官受理了,即使做出判决了,大概率也很难执行。

香港的保险公司不归内地管,内地法官没法直接冻结香港的保险资产。

拿着内地法院判决,请求香港法院执行,这一过程复杂且耗时,执行难度可想而知。

2、如果债权人跑到香港法院起诉呢?

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不过很少。

香港法院可以判决执行保险,但也会存在问题:

诉讼成本太高:债权人得花很多钱请香港律师,花一大笔钱,耗上好几年。

执行难度大:就算债权人赢了官司,香港的保险公司也不一定会立刻执行,还得看是否符合香港法律程序,不是随便就能执行的。

同样的,夫妻离婚,如果婚姻资产要分割,也会遇到上述的情况。

包括,税务的隔离,在香港买了一份分红保险,保单收益在香港是免税的,通常也不用缴纳内地个人所得税,实现税务优化。

过往的文章也提过,放上来一并参考:

《不只是资产隔离,香港保险的隐藏功能,我们一个个解锁》

03

香港资产隔离,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香港资产隔离的真相是什么?如上所说,香港与内地的不同司法管辖权、信息隔离不通、以及执行判决的复杂,让资产有了隔离效果。

如果你是债权人,对方的香港资产,可能像是“看得见摸不着”,知道是知道,但可能动不了。

如果你的资产在香港,那么可能像是放在一个相对的“安全屋”,内地遇到债务纠纷、婚姻风险时,可以多一层保护。

当然,只是说执行上多一些“门槛”,并不是说可以随便欠债不还,资产不用分割。法律是公平的。

债务问题如涉及刑事因素(比如诈骗),追讨不受地域限制,更别想着资产隔离可,天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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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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