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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受伤,意外险赔了12万,工伤保险还能再要吗?法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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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0 22: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给我买了意外险,赔了12万,现在他们说工伤保险就不用给了,这合理吗?”建筑工人郭某的遭遇,道出了很多劳动者的困惑。近日,北京三中院的一起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人身意外险理赔和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相互抵扣,受伤工人可以同时领取!

一、案例:12万意外险理赔,抵不了19万工伤保险

2021年,郭某在施工时摔落受伤,构成九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公司没给郭某缴工伤保险,但买了团体意外伤害险。

- 事发后,公司与郭某签协议,一次性赔偿7万元,约定“不再有争议”;

- 后来保险公司向郭某赔付了12万元意外险理赔款;

- 公司见状反悔,认为“12万已超7万,郭某该退5万,且不用再给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判决:公司需再付郭某工伤保险待遇191741.1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

理由很简单:意外险是商业福利,工伤保险是法定责任,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二、关键区别:工伤保险和意外险,完全是两码事

对比项 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

性质 社会保险(法定强制) 商业保险(自愿购买,福利)

义务主体 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否则违法 公司可买可不买,不强制

受益人 工伤职工本人 只能是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

目的 保障职工工伤后基本生活 额外弥补损失,提升保障水平

简单说:工伤保险是“底线保障”,公司不缴就是违法;意外险是“锦上添花”,赔了也不能抵消公司的法定义务。

三、为什么能同时领两份钱?

1. 法律明确不允许抵扣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是公司的“强制性义务”。如果用意外险理赔抵扣,相当于公司用“自愿福利”逃避“法定责任”,这在法律上绝对不允许。

2. 人身保险不适用“损失填补”

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不像财产保险(如车险)那样“赔了就不能再要”。根据《保险法》,即使拿到意外险理赔,职工仍有权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无法用金钱衡量,不能“赔一次就完事”。

3. 受益人只能是职工本人

公司给职工买意外险时,受益人必须是职工或其家人(《保险法》规定),公司无权拿这笔钱。案例中12万直接赔给郭某,公司根本没资格要求“抵扣”或“退还”。

四、工人维权:记住这3点,不吃亏

1. 公司没缴工伤保险?必须赔全款

像案例中公司没缴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都得由公司自己掏钱,一分不能少。

2. 签了赔偿协议也能反悔

郭某虽签了“7万了结”的协议,但后续发现公司还得补19万,照样可以起诉。如果协议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法院会认定“显失公平”,支持职工追讨差额。

3. 意外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分开办

- 工伤保险:找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仲裁或起诉要待遇;

- 意外险:按保险合同找保险公司理赔,不用经过公司转手。

法官提醒:公司别想“耍小聪明”

法官特别强调:建筑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公司更应依法给工人缴工伤保险。即使买了意外险,也不能免除这一义务。对工人来说,遇到工伤要大胆维权——意外险是“额外福利”,工伤保险是“法定权利”,两者一个都不能少!

如果公司拿“已经赔了意外险”当借口,别信!保存好工伤认定、劳动合同、理赔记录等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法律会站在你这边。

你身边有类似的经历吗?欢迎留言分享,提醒更多工友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普海法务公司、最高法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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