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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团体意外险保不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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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4 09: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现很多朋友对于“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不太清楚,这次抽时间好好写一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梳理清楚,避免“下错单”。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从专业角度上来说,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这里我们重点挑出来三个方面,这些方面的差异是决定性的,搞错了没有办法弥补的那种。
01
受益人不一样
虽然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都是公司出钱为了保障员工意外,但是他们在受益人上差别非常大。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是企业,而团体意外险的受益人是员工本人(福利性质)。

如果说给员工只买团体意外险而不买雇主责任险,那么当员工受到工作当中的伤害时候,即使员工通过意外险拿到了赔偿,员工依然向法院告企业拿到“企业应该给的赔偿”。这个时候一告一个准,团体意外险对于保障企业来说可以说没啥用。



而有些企业愿意选团体意外险除了便宜以外,很重要的一个点就是:老板觉得你员工都拿到钱了,那我就不用再赔你了吧。这让我想起来电视剧《天道》里面类似的剧情:法律支持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朴素的道德判断。你在赌对方是一个善良的人!

所以雇主责任险才可以实打实的规避掉企业的用工风险,意外险更多是一种福利。当员工在非工作场景下受伤,企业又于心不忍,这个时候意外险就排上用场了。比如:居家意外、集体活动之类的;

02
伤残的赔偿标准不一样
我们随便选两个保险公司的两个方案比较一下(第一张是团体意外险、第二张是雇主责任险):





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是100w+10w的方案,然后剩下的是雇主责任险比意外险可以单独多出来的保障内容:

1. 雇主责任险保职业病;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来,大致相同的情况下,雇主责任险比团体意外险价格高出来个40%左右。除了多出来的1项内容,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更容易拿到雇主责任险的伤残赔付。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职业病;

团体意外险不需要任何条件,可以说只要不是违法导致的受伤都可以赔偿(职业病不赔)。看上去似乎团体意外险更加“万能”,但是这个万能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要严苛的多的多。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都是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我们可能想当然的认为他们的保障程度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的保障程度差距非常大。主要原因是他们对于受伤严重程度的评判标准不一样。



雇主责任险的标准和工伤的标准是一致的(GB/T16180-2014),这套标准是正儿八经的国家标准;而团体意外险用的标准是另一套(GB/T44893-2024),这套标准是保险协会起草,保监会点头同意的,这套标准本质上属于行业自定义的标准: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类型。

那这个看上去差不多的保障程度,实际上到底能差多远呢?举一个我们遇到的实际案例:A公司买的雇主责任险,一名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摔断了1根肋骨,被认定为10级伤残;B公司买的是团体意外险,他们也有一名员工在回家的时候骑电动车撞到电线杆,肋骨断了6根。但是他无法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因为按照团体意外险的标准,他得断7根肋骨才能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小伤小疼保险派不上用上,躺板板又概率非常低。也就是中间这个“有些严重的受伤”是最关键的,这个时候买团意险总不能祈祷受伤更严重一些吧(否则连十级都算不上),这就很尴尬。需要它,它又帮不上忙。
03
劳动关系不一样
团体意外险的触发赔偿条件几乎是不违法就行,所以它对企业与员工的实际“劳动关系”并没有什么要求,至于你们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挂考关系等等,这个无所谓。

但是雇主责任险就不一样了,他必须要求企业和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有正儿八经的劳动关系证明。

两者其他的异同点,都不是特别关键,诸如:这两类保险都是为了管理企业用工风险、都是记名的、都是可以换人的、按照行业和人员计算费用、赔偿内容也多是受伤医疗费、伤残津贴、都可以附加猝死、交通意外等(其中略有不同)、误工费与住院津贴;这些地方差异不是特别明显,而且大部分内容都可以互相替代。

so,团体意外险本质上是福利,雇主责任险才是实打实的对企业的保障。



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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