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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拒赔焦点:事故超180天身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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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21: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由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保险理赔团队原创,帮您解决意外险拒赔纠纷问题。



一、180天条款:保险公司的“免责金牌”?

部分意外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身故需发生在意外伤害起180天内,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责任。”此类条款常成为拒赔争议焦点。但机械适用该条款可能违背保险初衷,例如庞某因车祸致颅脑损伤,180天后并发感染身故,保险公司拒赔后,法院最终判决赔付。



二、司法裁判逻辑:因果关系优于时间限制

法院在审理此类拒赔案件时,通常基于以下原则:

1. 近因原则:若事故与身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持续治疗无中断),超180天不豁免保险公司责任。

2. 格式条款效力:保险公司未尽说明义务时,“180天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3. 道德风险规避:严格按时间拒赔可能变相鼓励消极救治,违背公序良俗。



三、消费者应对策略

1. 证据链构建:保存首次意外诊断证明、连续治疗记录、死亡原因鉴定等,证明事故与身故的关联性。

2. 法律依据引用:援引《保险法》第19条,主张超出合理风险的格式条款无效。

3. 诉讼支持:若保险公司坚持拒赔,可诉请法院根据“因果关系”原则裁判。



四、律师视角

180天条款的本意是规避长期后因果关系难以认定的风险,而非剥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实践中,若家属能证明事故是身故的直接原因(如颅脑损伤致器官衰竭),意外险拒赔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我们关心所有被不合理拒赔的个体,知险竭尽所能为您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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