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源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指部分金融机构因业务规模、关联度极高,若倒闭将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需监管层优先处置。在香港,这一概念通过《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草案》落地,覆盖银行、保险公司等核心金融机构。对保险公司而言,被认定为“本地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D-SII)”,并非意味着“不会倒闭”,而是需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包括更高的资本充足要求、强制处置规划、定期风险评估等,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抗风险能力。2. 香港的处置机制:不止“兜底”,更重“有序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