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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7
一.重疾险的起源与发展
马略·伯纳德医生,是全世界第一例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他于1968年在南非做了全世界第一例心脏移植手术,是心脏移植手术的鼻祖。
1980年左右,这张照片上的女士是他的一个肺癌患者。当时做完手术后,这位女士要休息一段时间再来复查,但是这位女士很快去世了。医生很难过。
后来,医生发现这位女士有两个孩子要上学,所以,她必须要工作,没办法休息。所以......
马略·伯纳德医生说,医学只能救一个人的生理生命,却不能救一个家庭的经济生命。
1983年,全世界第一张重疾险保单在南非诞生。
当时他与南非的保险公司合作开发的重大疾病只能保障4种疾病: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很快,重大疾病保险从南非传往英国、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1995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通过重疾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出,重疾险本质上来说是收入损失险,不仅仅用于疾病治疗费用,通过一次性赔付的理赔款,可以弥补因罹患大病无法继续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可以让我们不用工作,专心治疗,可以采用最好最新的药物,并且安心地进行康复。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了25种重大疾病的标准界定。
2020年3月31日,中保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简称“重疾新规”。
二.《民法典》中相关重疾险规定
在《民法典》中相关重疾险规定有三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第五条,也有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说明: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了大额重大疾病保险,可以支付自己的医疗及生活等开支,也就不存在要隐瞒,如实告知对方。只要是真爱,婚姻还是可以获得的。
随着现代医疗科技的发展,很多重大疾病已不是什么不治之症,重大疾病属于慢性病,只要合理治疗和调养,都可以活得好好的。大家不必大惊小怪了!
罹患重疾不可怕,怕的是没提前准备好足够的钱!而重大疾病保险提前购买,是最好的杠杆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说明:人身损害包括住院、重大疾病的医治和意外伤害。如果妻子购买了高额重疾险,罹患重疾,保险公司一旦医院的确诊,就可以赔付高额的赔付金。而这笔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丈夫不可以挪做其他用。确保了这笔钱的专款专用。
如果丈夫购买了高额重疾险,可以把这笔赔付金用于家庭房贷、孩子的教育费用、家庭生活开支。不会因为自己生大病,而影响家庭的正常运转。也可以安心养病。
如果丈夫是企业主,高额的重疾赔付金,可以安排好家庭正常开支,可以聘用优秀职业经理人,让企业能够正常运作,不至于因企业主身体原因而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说明:如果妻子罹患重疾,丈夫放弃支付费用,可以上诉法院,分割共同财产。虽然,有法律保护,可是,真到患病时,哪有时间去上诉呢?还要等赔款下来,时间的耽误,病可能等不起。所以,提前购买重疾险,才是上策。提早安排,自救为上策。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说明:如果丈夫购买了高额的重疾险,不幸罹患,获得的赔偿金,可以不去作为抵债赔偿,安心养病。法律保护人的健康权利。是呀,有人才有一切呀。重疾险就是我们健康的守护神,保障我们的平安幸福!
综上所述,重疾险是我们的刚需产品。重疾新规出台,将更加细化、优化重疾的病种。
祝福大家早日拥有足够的重疾保险!
作者:张慧小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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