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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四十周年,深圳推出专属定制百万医疗保险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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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1: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自行或为家人购买深圳专属医疗保险。项目由政府推出,紧密链接深圳市基本医保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旨在有效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为参保人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1.以下是深圳市专属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满足以下投保条件的,可为本人或其已参加了深圳市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购买专属医保险。

1)个人账户投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可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积累额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

2)同一医保年度内,同一医保个人账户累计可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2、以下为保险责任说明


序号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免赔额及报销比例



医保目录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责任(含住院前后门急诊)

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

共用年保额300万元,该年度未使用的保额部分不累计至下一年度。

年免赔额1万元

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及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

报销比例最高100%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特定药品补充责任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费用保障

年免赔额1万元

报销比例最高100%



医保目录外特定药品保险责任

《补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药品目录》内药品费用保障

年免赔额1万元

报销比例100%



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含住院前后门急诊)

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年免赔额1万元

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及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

报销比例最高100%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责任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

年保额最高100万

保额100万元

报销比例100%

免赔额 0



恶性肿瘤放化疗关怀津贴

经医院确诊为自出生以来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并进行化学疗法或者放射疗法治疗的,可获赔1万元恶性肿瘤放化疗关怀津贴保险金,本责任同一被保险人仅能获赔一次


3、投保链接及流程






相关政策: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广大参保人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3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符合专属医疗险购买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使用现金或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扣的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同一保单仅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支付。  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可以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积累额30%的部分用于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同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三、已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参保人中途退保的,应退保费按规定从原支付渠道退回,其中个人账户金额部分应当划转回原扣款医保个人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四、专属医疗险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开发,适时推出。产品种类包括医疗费用报销类、重大疾病类。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费率标准。  五、专属医疗险产品实行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商业保险机构名单及专属医疗险产品目录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以下简称“深圳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已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参保人与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为参保人和商业保险机构。  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与商业保险机构共同规范经办管理流程,明晰双方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责任,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相应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深圳银保监局应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资质、产品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20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31 14:27








               
作者:新时代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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