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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您好!
贵企业已投保国家工伤保险,为更全面地转移企业依法仍须承担的经济赔偿风险,我建议在上年度雇主责任险的基础上继续投保,并将伤残/身故保额从60万提高至100万。同时,为增加员工福利并补充非工作时间的意外保障,建议加购团体意外险。
原因分析:
员工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后,企业依法仍须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五至六级伤残的按月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超出工伤目录的合理医疗费用等。
以五级伤残为例,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敞口:
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解除时上年度省月均工资 × 30个月(五级标准)。按2024年浙江省月均工资8,433元估算,此项即为 252,990元。
2. 伤残津贴(按月发放)= 本人工资 × 70%,直至员工再就业或退休,若发放3年,则额外承担约 8,433×70%×36 ≈ 212,500元(实际金额取决于工资水平和时长)。
3. 两项合计,仅三年内企业就可能承担46万元以上,且津贴发放期越长,负担越重。
雇主责任险的转移作用:
以某产品为例,身故伤残保额100万,五级伤残赔付比例60%,即最高赔付限额为60万元。雇主责任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在企业实际依法承担的赔偿金额范围内进行赔付,且不超过该限额。60万元的赔付上限足以覆盖前述一次性补助金及数年伤残津贴的大部分风险敞口,可有效化解大额赔偿对企业现金流的冲击。因此,投保雇主责任险尤为必要,且建议按100万保额足额投保。
补充团体意外险的理由:
若企业愿额外给予员工超出法定标准的人道补助,该部分不属于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团体意外险可灵活覆盖。此外,根据今年行业调整,雇主责任险已取消“24小时意外扩展”责任,员工非工作时间的意外风险,也可通过团体意外险予以补充。
综上,请考虑本年度续保雇主险(提高保额至100万)并新增团体意外险的方案。
顺颂商祺!
甜姐
2026.6.18
作者:微信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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