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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小结:如何挑选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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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6 08: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某学术圈里有一句箴言:“发图不留种,XX万人捅”,大体上算是对“做好事不做全套,帮人不帮到底”这类行为最严厉的控诉了。 所以,在费了那么多口舌,试图把年金讲明白之后,我觉着十分有必要再努力把如何挑选年金也给讲清楚。


其实年金称得上是一种非常简单的金融工具了,当你已经决定给家里配置年金,挑选起来也不难,只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再看好两点足矣。
1      
一个前提,就是先想清楚,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买这份年金?
之前说过,年金适合用来实现家庭的中期、长期、超长期财务规划,所以,下面这三种情况下,你直接就不用考虑年金了:

    寄希望于通过年金能实现暴富的;

    未来几年内家里有明确的大笔资金需求的;

    对“长期”没什么把握,希望把钱投出去立马就能看到回报的。

一定要在心里十分确定这样一件事:“年金是一笔你为未来准备的钱,可能是为了三十年后年老的你,也可能是为了三十年后成年的孩子。”
确定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看到底要看好哪两点了。
2      所谓的看好两点,就是一看公司,二看产品。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点是有先后顺序的,看公司比看产品重要。 (一)看保险公司
为什么说看保险公司比看产品重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你之所以会买保险,是为了应对“不确定性”,而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你的保障也就无从谈起。
很长一段时间内,江湖上都传言“保险公司不会倒闭”,而事实上跟你说这句话的要么就是个法盲,要么就别有用心。
按照《保险法》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解散和清算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九十条 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结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结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保险公司是可以解散、破产和撤销的。 这时可能会有十分具有钻研精神的同学翻出《保险法》指着第九十二条振振有词:
第九十二条 人寿保险业务的转让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看!就算保险公司真的倒了,国家也会管我们的。” 为这位同学的好学和认真点赞。
但是他可能不知道还有一个文件叫《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是这样表述的:
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课代表给你翻译一下:

    国家确实会兜底,但是以90%为限(个人);

    剩下那10%,要看接手的保险公司。

平心而论,保险公司倒掉的确非常罕见,但绝不是没有,去年就有一家解散的,按照合规要求,不能妄议同行,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行搜索一下。至于在这家公司买了保险的人,是继续拥有全额保障,还是只有90%,我就着实不清楚了。 退一万步讲,即便最终你的保障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最开始面对这件事时,你担不担心?在整个过程中,你糟不糟心?那你最开始买保险图的是什么,是不是安心? 第二、现在市面上的年金,基本上都是搭配分红或万能险一起卖的,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不能对分红做出承诺,也就是说分红是不保证的;万能险高于最低保证收益的部分,也就是高于2%或2.5%的部分,也是不保证的。
那么,你最终能不能拿到分红,能拿到多少分红,以及万能险可以取得多少收益,就因保险公司而异了,主要看的就是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投资能力。 关于这一点,北京地区保险从业资格考试教材里有一段话说得很贴切:
由于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复杂的金融产品,既有短期的,也有长达几十年的,因而选择一家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是至关重要的。目前,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条款备案制度,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的充分发展,市场上同一种类的保险产品的同质化趋势愈来愈明显。在产品价格相差较小并趋于同质化的前提下,选择保险产品的非价格因素就显得尤其重要了。通常选择保险公司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服务质量、机构网络、民调评价、经营特长等方面。

综上,你买了年金之后能不能安心(不受保险公司的不确定性影响),能不能开心(取得合理的预期收益),很大程度上在于你选了一家什么样的保险公司。



3 (二)看年金产品

    看产品的设计

期限>>
这个是主要要考虑的因素。现在常见的年金按期限一般可以分为两种:
终身型,合同期限到自然身故或者104岁,只要你还活着,就可以源源不断地领取年金,我们说这叫“终身现金流”(关于这个的重要性放到讲养老时再谈),对于养老需求和传承需求,这种类型的年金基本上可以说是不二之选。
中期年金,其实更常见的叫法是(kuai)(fan)型年金,当然,合规最重要,所以我们还是叫它中期年金。

这种年金的特点是它会规定一个年龄或者年限,在那之前可以领取年金。相较终身型,它的投入保费和账户金额能以一个更短的时间达到平衡(一般是十年左右),取得收益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少(一般十五左右)。
对于资金规划在这个时间段内的——最常见的就是教育金——以及前面提到过的对“长期”没什么把握,希望快速(相对终身年金而言)取得回报的,适合选择这种。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你是一个长期的需求,例如养老,却选了中期年金,就会形成期限错配,面对自律风险,可能会出现等到了养老的时候钱已经提前花掉了的情况。
结构>>
主要是看年金是搭配分红,搭配万能险,还是两个一块搭着卖,不同的搭配之间区别有是有,但是不显著,所以这个其实不是很重要,不管搭哪个,关键还是上面讲的,看保险公司。
年金的领取方式和金额>>
领取方式一般来说,有每年都可以领一次的,还有每两年可以领一次的,领取金额一般来说,有按基础保额领的,也有按基础保额的比例领的,还有在一定年龄前可以领多少,达到一定年龄后可以领多少,例如64岁之前每年可以领5万,64岁之前每年可以领10万这种。
从表面上看,这影响着“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选,往深层讲,这影响着你的真实收益,下面会讲。

    看产品的真实收益

有时候,你通过账面数字所感知到的收益,和你的真实收益可能并不一致,举个例子,A君和B君分别存钱:
A君每年存5万,存了10年,一共存了50万,从第15年开始每年取出10万,取了5年,第20年一次性取30万,一共取出80万;
B君每年存5万,存了5年,一共存了25万,从第6年开始一直到第20年每年都取出2万5,一共取出来37万5千。
他们两个谁的收益更高呢?从账面来说,
A君:80万/50万=1.6倍B君:375000/250000=1.5倍
然而实际上他们两个的收益率是A君的3.77%  VS  B君的4.29%,
这才是在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后,二者的真实收益率。
另一方面,评判年金的收益,除了账面上的显性数字外,还应该结合具体的条款,例如怎么领,什么时候开始领,领多少,同时还要将长期、安全、稳定、终身现金流等隐性因素都考虑进去,做一个整体上的判断,关于这一点,你就直接问你的代理人就好了,千万别客气。

又叨叨了一大堆……最后做个总结:如何选年金,先看自己,再看公司,最后看产品,学会了吗?               
作者:有点内行的A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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