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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2.0下香港保险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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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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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地税务居民(大陆人买港险):内地个税层面(重点)

1. 两种核心场景区分

(1)保单内账面增值、分红不取现(只放保单里滚动),仅保单周年报告显示分红、现金价值上涨,没有实际拿钱到个人账户:
账面浮盈不属于税法认定的“实际取得应税收入”,现阶段无需申报、无需缴纳个税。

(2)实际支取:分红提取、部分退保、全额退保、满期拿钱
- 现状规则:内地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应税所得为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等;香港储蓄险分红是保险合同账户盈余分配,投保人不是保险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股票股权分红、存款利息法律属性不同,暂无全国层面明文法规,对保险保单分红、退保收益强制征收个税,实务中暂无普遍征税案例。
- 法理边界:你是中国税务居民,负有全球收入申报义务;未来若出台针对境外保险收益的征税细则,已支取的保单收益存在被纳入核查的政策可能性。

2. CRS信息交换≠一定要交税(关键误区)

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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